第156章 龍場悟道

 “弘治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501年,王守仁在二十九歲時領悟的這個道理,對他成為聖賢的人生志向,具備非凡意義。 

 要理清楚這點,我們就得往前回溯一個概念—— 

 什麼是‘理’? 

 我們都知道,王守仁‘格物窮理’的思想,是從聖賢書上學來的。 

 而當時最權威的聖賢,是一個名叫朱熹的人。 

 關於這個朱熹,以後我們有機會再講,大家只需要知道,這是個很牛逼的人物就可以了。 

 牛逼到什麼程度呢? 

 就連皇帝都想要和他攀附親戚,以此為榮。 

 而這位朱聖人最核心的思想,可以用六個字來概括—— 

 ‘存天理,滅人慾’。 

 聽上去就很嚇人是不是? 

 相信很多人會把這個觀點等同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進而展開強烈的批判。 

 在這裡我得稍微展開解釋一下,這個哲學觀點原本的面目,到底是什麼模樣。 

 朱熹認為,世界基本可以分成兩大板塊,一個叫做理,另一個叫做欲。 

 理是宇宙萬物的根本規律和準則,它包括了一切美好的概念,但凡能讓你生活美滿如意的那些美好品德,都通通囊括在這個理之中。 

 欲呢?恰恰相反,它包含了所有的惡,比如人心的貪嗔痴等不好的東西。 

 所以朱熹得出一個結論,要用客觀世界的理,去對抗人內心主觀的欲,如此才能實現天下大同。 

 也就是為追求最崇高的理想,可以為此犧牲掉人的所有慾望。 

 而這個觀點,也就成為了當時王朝各級官員的行為法則和思想綱要,在朱熹的威名和統治階級的推動下,無人敢於質疑。 

 現在,你應該知道,王守仁在寺廟裡誕生的這個人性永不泯滅的觀點,有多麼重要了。 

 他終於明確地意識到了一個問題—— 

 朱熹可能是錯的! 

 但至此,他成為聖賢的道路,也才走了一半不到。 

 因為他雖然意識到了將天理和人性進行分開,可能是不對的,但理到底是什麼,要去哪裡找,這個關鍵的問題他還沒有想通。 

 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然後在三十一歲那年,王守仁因為生病,在家鄉會稽山的陰陽洞住下,休養了一段時間。 

 他開始意識到,佛道已經不能帶給他更多的啟發了。 

 因為佛道講究的是出世,遠離凡俗生活,也遠離親人。 

 但王守仁是有著強烈愛國情懷的,畢竟這是十五歲就敢寫信給皇帝,要求領兵打仗的熊孩子。 

 他對親情也十分眷戀,氣死老爸可以,拋棄老爸絕對不行! 

 於是他決定迴歸儒學的道路,沿著融入中國人生命血脈裡的孝道,去繼續追尋理的存在。 

 當他病癒走出陰陽洞之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這第二次尤為重要的悟道,給他起了個新的外號—— 

 陽明先生。 

 我們也從此用王陽明來稱呼他,這也象徵著,年輕的王守仁,長大了。” 

 “唉,”陳樂瑤忽然嘆息一聲,語氣有點低沉,說道,“小時候我們總是盼望著快點長大,可長大之後,又往往想要回到童年。” 

 “是的,童年總是無憂無慮,可長大成年後,各種憂慮就接踵而至。” 

 “所以陽明先生也有這種長大後的苦惱嗎?” 

 “當然,和蘇軾遭遇的情況一樣,王陽明身處的朝堂,死氣沉沉,黨爭激烈。 

 1505年,正德皇帝登基,他建了個臭名昭著的‘豹房’,供自己玩樂,最得寵的宦官劉瑾,把持朝政,權勢熏天,不知造下了多少冤案殺孽。 

 面對兇焰滔天的劉瑾,王陽明沒有退縮,親筆書寫奏疏,上呈天子。 

 他知道這封‘舉報信’必定會被劉瑾看見,招來禍端,但他義無反顧。 

 果然,劉瑾看見奏疏,勃然大怒,以皇帝的名義,將王陽明廷杖四十,關入錦衣衛大牢。 

 這裡多說句題外話,按照明朝傳統,其實杖刑的時候可以讓受罰者以棉絮裹身,雖然也疼,但至少不會死人。 

 畢竟受刑的大多是士大夫嘛,家族關係盤根錯節,真把人打死了,也會埋下隱患。 

 但劉瑾可不管你那麼多,他不僅要求脫褲子打,還在那根杖上動手腳,外頭做個皮套,裡面放上磚頭,所以經常是打完一輪後,裡頭的磚頭碎掉,外面看起來還是完好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