頹土 作品

第55章 強民,應從內開刀

 即,集約化生產。 

 農戶將土地租賃於各地裡正府,再由里正府統一丈量完成後,通過公開招標,再整租於涉農企業富戶或地主等整體開發。 

 耕地不得做為其他用途,保障糧食供應紅線。 

 各地基層里正府,通過稅收、徵收土地租金等方式,保障出租土地的農戶租金收益。 

 農戶不與農田開發企業直接對接,最大程度保障農戶基本權益。 

 里正地方也有專門機構,將涉農案件,處理成鐵案。 

 各地郡縣同樣有專門保障土地,保障農戶權益,不受侵害的機構,負責本地範圍內的巡查。 

 同時,土地出租而出的農戶,為進城務工,提供了一種可能選項。 

 大量的閒餘勞動力進城,風初夏提前就做好了準備。 

 強化獨立的治安衙役巡捕隊伍,強化獨立的審判隊伍; 

 大量的低廉租金的保障房計劃; 

 以及嚴厲到極致的務工人口,基礎薪酬福利保障巡檢制度! 

 風初夏寧願大面積大範圍,打壓所謂的有產階級,工商企業主等,也要保障所有底層做工人員的基本人權和人格尊嚴不受損害! 

 所謂剋扣縮減薪資,降本增效的手法,在雲州沒有存活的可能。想賺錢,只有從產品和市場上,去想辦法。 

 更何況,除了雲州,這些靠著風初夏發家致富的有產階級者,到了其他任何地區。 

 他們都只是,身份低人一等的商!從生活到行為舉止,都被看似“重農抑商”的九州高層敲骨吸髓。 

 至少在雲州,風初夏治下,商人可以和任何人聯姻,不受任何制度文本上的歧視,也不允許有人歧視。 

 如果有幸成為納稅大戶,甚至可以得到風初夏、蘇季白組織的州宴招待。 

 從面子上,給足照顧! 

 對於州府人員及其家人親屬的限制,風初夏強壓蘇季白做到了最嚴格的限制。 

 即在職期間,絕對不允許直接或變相從事商業經濟,也不允許成立下屬獨立企業,參與市政經濟競爭。 

 基層個人因家庭生活變故臨時需要,經申請後,可以短時間內,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時間,從事類似擺攤等個人補貼家用的小本營生。 

 做為補償,風初夏同意高薪養廉。 

 限制官民比例。 

 杜絕打著臨時招募旗號的幌子而增加人手,能者上,庸者下,沒有鐵飯碗一說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