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執行

第二天,姜海藍把同案幾位律師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一起交到了A區法院刑庭。




【被告人需要援助律師的案子,法院發函到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指派律師承辦,會給律師出具到看守所會見的會見函,交到法院的承辦案件的公函。】




姜海藍站在鐵門前,一邊給刑庭的書記員打電話,一邊向直播間的大家解釋道。




【我們律師接案子,和委託人就委託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署委託合同和授權委託書,合同上要加蓋律所的公章,律師費要交到律所的公賬上,案件要交律所行政人員登記。】




違規操作是要被處置的。




蔣琳每年不知道要填多少這方面的資料,表明本所全體律師沒有違規情況。




【律師要代理案件,得將律所出具並加蓋公章的公函,和授權委託書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一起交到法院,這點我之前講過。】




【而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則由援助中心出具到法院的公函並加蓋援助中心的公章。】




姜海藍歪了歪頭,【當然了,援助案件,要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或被告人,要到公安局或者什麼單位調取材料,都是由援助中心出函。】




——




明朝位面。




朱元璋若有所思,道,“他們做事情真的很講規矩。”




這個律所原來是因為這樣而存在的。




他之前還不能理解,訟師為何要抱團組成“律所”,人多力量大?




但這只是一方面,真正的原因,是為了方便管理吧?




對律師接案子進行統一管理,也對律師個人進行統一管理。




這就避免律師擅自做一些違規的事情?




朱元璋一瞬間聯想了很多。




但又總覺得差了點什麼,像是已經站在了一扇門前,卻沒法把門推開。




他索性不再往下深究,只想這個律師和律所。




這套管理制度倒是不錯,任何行業都要有所限制,不可能任其隨便發揮。




收費也好,辦案也罷。




到目前為止,姜海藍看起來是個不錯的人,但並不能代表其他律師也都不錯。




看人性,他朱元璋可是瞭解得很。




——




電話通了。




姜海藍笑道,“你好,我是行知所姜海藍,有個材料要交,我現在在鐵門這裡,請幫我開一下門。”




手機那端的女聲說道,“好的,我馬上過來。”




姜海藍拿著手機在鐵門這兒等了幾分鐘,一個長髮紮成馬尾的年輕女人走了過來,她笑眯眯地同姜海藍打招呼。




“姜律師!”




姜海藍立即舉起左手晃了晃,“hi!”




年輕女人,刑庭書記員薛雯雯開了鐵門,姜海藍抬腳走了進去。




兩人並肩朝刑庭辦公室走去。




“是那個四十多個被告人的案件,我們律所幾位




律師被指派了法律援助。()”




姜海藍笑著說道。




她從文件袋裡拿出幾份材料,遞給了薛雯雯。




噢,是那個案子啊。?()_[(()”薛雯雯接過,翻看了承辦律師和被告人的名字,問姜海藍,“你要閱卷嗎?”




姜海藍眉眼彎起,“不需要哦,我們律所趙松源律師接了這個案子的委託,審查起訴階段去檢察院閱了卷,他有電子卷宗。”




薛雯雯點點頭,“那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