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律所(五)





是真的空間戒指!




十分鐘後,姜海藍平復了心情,拿起手機撥了一個備註是“小竹子”的號碼。




“hello?”手機那端傳來一個清脆的女聲。




姜海藍說:“你說的那對夫妻來找我了。”




“哦,他們有沒有委託你?”




“我們談的一次會見,”姜海藍說:“現在還不知道案子是什麼情況,要去見了嫌疑人才知道。”




“嗯嗯,你們自己談嘛。”女聲解釋道,“那位阿姨是我媽的朋友,平時一起跳廣場舞的。我向他們推薦你的時候,沒說我和你是死黨,你該怎麼收費怎麼收費,不用考慮我。”




姜海藍笑了,“謝了。”




“咱倆什麼關係,說這些。”




女聲問,“他這個案子情況嚴重嗎?”




姜海藍想了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三年以下;50萬以上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250萬以上的,十年以上。[1]”




女聲,“嗯嗯?”




姜海藍嘴角勾了勾,“我們現在的問題是,並不知道當事人涉案金額是多少。”




女聲:“……”就很無語。




姜海藍說:“等我見過他就知道了。”




女聲,“好,你自己辦吧,我就不問了。”




姜海藍笑道,“就算你想知道,我也不會告訴你。”怎麼可能把案件的情況告知外人呢?




——




東漢初。




劉秀用奇怪的語氣說道,“他們那個國家,制定律法的人,可真是仁慈。()”




5萬錢只關三年,50萬錢最多隻關十年,250萬錢才關十年以上???




雖說不能理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個什麼意思,也不知道他們那個世界的5萬錢等於現在的多少錢。




但50萬、250萬,可能少嗎?




竟然只關幾年???




而且聽到現在,他們的坐牢,好像只是坐牢,連肉刑都沒有!




這般仁慈,能夠威懾到什麼人嗎?




可是,劉秀自己又很清楚,律法這般規定,必然是符合天幕上那個世界的實際情況的。




不會是某個人按照自己的喜好一拍腦袋就能決定。




——昏君另說。




所以……




劉秀眯了眯眼睛,他們的律法這麼規定,是因為在制定律法的人……或者說,在天幕上的人看來,犯人比5萬錢、50萬錢、250萬錢要重要嗎?




哈哈哈,開什麼玩笑!




——




跟姜海藍電話約見面的最後一組當事人來到律所時,姜海藍正和許明輝叭叭個不停。




許明輝很是無奈,“我那個當事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和事實不認可,她堅持她是被騙的,她不知情,不構成掩隱,最多也就是幫性。”




姜海藍微微翹起嘴角,“你不用太在意,按照程序辦理就行。她現在在你面前不肯承認事實,但到了開庭的時候,當著法官的面,她可能就認了。”




許明輝:“啊?還能這樣?”




姜海藍說:“就是有些人覺得對律師隱瞞事實,律師就能按照他所說的幫他爭取最大利益。”




怎麼可能呢?




蔣琳過來敲了敲門,“姜律師,有人找你。”




許明輝說:“那我先走了。”




姜海藍點了點頭,又對蔣琳說:“請他們進來。”




蔣琳做了個“請”的手勢。




來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的兒子,老太太的女兒女婿。




姜海藍站起來同他們打招呼,請他們坐下。




女青年從包裡取出兩份鑑定報告,遞給姜海藍,“姜律師,這就是鑑定報告。”




“嗯好。”姜海藍接過,直接翻到後面。




和女青年之前在電話說的一樣,傷殘等級10級,誤工期120天,護理期90天,營養期90天。




姜海藍抬眼看向對面的四個人,“那我們現在把起訴書寫出來吧?”




老太太的女婿——戴眼鏡的青年說:“好。”




這是一個故意傷害罪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蔣琳端著茶水來敲門時,姜海藍已經將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寫好了。




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籍貫、戶籍地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