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 律所(三)





“好的。”年輕女性放下寫著“林省行知律師事務所”的紙質杯子——剛剛蔣琳送來的——走到了電腦前,她移動鼠標,將離婚協議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可以了,姜律師。”




姜海藍“嗯”了一聲,“那我打印三份出來給你。”




——




天幕之下,各大時空的人們震驚地聽著姜海藍和那位年輕女子的所有對話。




但他們實在是難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個世界到底是怎麼回事!




“不!絕不可能!那個女人被休了怎麼還可以帶走孩子分走家財!”




“人家是‘離婚’,不是‘被休’。”




“胡說八道胡說八道!怎麼會有這麼不講‘禮’的地方!”




“說什麼他們是我們的未來,其實就是蠻夷之地吧?”




“笑話,蠻夷之地也絕沒有這種帶走兒子的女人!”




“都是蠻夷了,發生什麼樣的事不都有可能?”




在姜海藍不知道的地方,她因為這份離婚協議書,又招了無數老頑固的罵。




他們可絕對接受不了,一個女人跟她的丈夫分開,竟然能把男人的兒子帶走!男人還要支付什麼“撫養費”???




還要分走男人家的財產!!!




甚至別人欠的錢,也能分走一半!




雖說之前已經聽姜海藍談過了,但絕對沒有此刻看著她寫“離婚協議書”帶來的衝擊大。




幸好姜海藍和他們不在同一個時空,不然她早就因為被很多很多人激/情辱/罵而不停地打噴嚏了。




也還是有人在認真地分析姜海藍對那位要“離婚”的女性所說的話。




“按理說,夫妻雙方和離,女方可以帶走自




()己的嫁妝,但帶走孩子……還是一個男孩,天幕上的那個世界……是怎麼回事?”()




他們那個世界的女人都能像男人一樣審案子了,和離帶走兒子也沒什麼……奇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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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不奇怪?!




“這個……人家都‘王朝自此完’了,女人帶走兒子,分點家財……”




“你聽聽你在說什麼!”




“夫妻婚內共同財產,婚內共同債權,婚內共同債務。”站在旁邊聽他倆吵架的人忽然開口說道。




“咦?”




“你什麼意思?”




“姜海藍在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特別強調了,是‘婚內共同’,”男人看著他的同伴,“你們沒有想到什麼嗎?”




按照他們的意思,一對夫婦結婚以後的“財產”、“債權”、“債務”,是雙方共同的嗎?




另外兩人猛然反應了過來,但隨即是更大的不解。




“為什麼?”為什麼就是共同的了?




姜海藍還向那位寫協議的女性說道,“你們把離婚協議交到民政局,三十天冷靜期後,你們再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有人精準捕捉到了“民政局”這個詞,向身旁的同伴說道,“先前姜海藍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也提到了這個‘民政局’。”




她說在民政局領取“結婚證”。




“看來這個‘民政局’就是他們那個世界辦理‘結婚’、‘離婚’事宜的地方。”




“果然分得很細……”但是這樣細緻的分工,需要多少人才能支撐得起?換言之,他們那個世界,是有多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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