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值班(五)





本案的承辦警官秦勇介紹了一下他們承辦案件的相關情況




,“……等四人涉嫌聚眾鬥毆罪。”




四個少年和三位家長也依次發言。




“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以後不會再犯了,請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有了第一個人的發言,第二個接著說道,“我知道錯了,我願意認罪認罰,請對我從輕處罰。”




第三個語速稍快,“我也知道自己錯了,請再給我一個機會,對我從寬處理。”




第四個說:“我願意認罪認罰,我保證以後一定遵紀守法,請對我從輕處罰。”




家長們緊接著說:“我家這孩子違反了法律,應當受到法律的處罰,我做家長的,請求檢察院再給他一個機會,對他從輕處罰,以後我一定會好好盯著他。”




“我和他爸之前忙,疏忽了對小孩的管教,小孩犯了錯,我們也有責任,我們以後會注意,請求各位看在他年紀還小,能從輕處罰。”




“我以後也會注意加強對孩子的管教,這次他也認識到了錯誤,願意認罪認罰,請檢察官能對他寬大處理。”




第三步,幾位律師針對聽證問題發言。




羅學海先發言,“幾位嫌疑人都還是未成年,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希望能對其從輕處罰。我同意對其做不起訴決定。”




何天晴接著說:“第一,嫌疑人犯案時系未成年,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嫌疑人有主動投案,有經電話傳喚到案,成立自首;第三,嫌疑人沒有犯罪前科,犯罪情節輕微,沒有給社會造成大的危害;第四,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其主觀上具有真誠悔過的決心。”




她總結道,“請求對其做不起訴決定。”




第三個是姚盛,他說得很簡單,“辯護人同意做不起訴決定,因為在本案中,四位嫌疑人參與打架鬥毆,是被其他人叫去的,在打架過程中沒有使用器械,也沒有造成大的社會危害,辯護人認為其再犯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四位嫌疑人在犯案時系未成年,未成年犯罪應從輕處罰。”




最後一個是姜海藍,她的語調很平,“我同意前面三位律師的意見,請求檢察院考慮到嫌疑人系未成年,又有自首和認罪認罰的從輕從寬情節,對其做不起訴決定。”




最後,謝娟然宣佈本次聽證會的結果,決定對四位嫌疑人做不起訴決定。




並一一詢問參與聽證的眾人的意見。




大家自然是沒有意見。




聽證結束後,眾人依次在筆錄上簽字。




姜海藍在等待的間隙,對直播間的觀眾說:【很無聊吧?】




她的聲音中帶著笑意,【民事案件庭審、刑事案件庭審,包括聽證會,其實都是枯燥又無聊的。】




不過,也許是因為她辦不了那些複雜、有趣的大案件,才會覺得無聊?




“姜律師。”柳宛夏出聲叫她。




姜海藍上前一步,接過柳宛夏遞過來的筆,在筆錄上籤了字。




“接下來還有什麼事嗎?”




柳宛夏說:“要把認罪認罰具結書籤了。”不起訴也是有考驗期的。




姜海藍說:“好。”




謝娟然說:“就在這裡籤吧,姜律師你先簽,你不是要值班嗎?”




姜海藍點頭,“行。”




他們快速走完流程。




姜海藍和她籤的那份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的嫌疑人及其父親一起走出了聽證室。




那位父親向她道謝,“麻煩你了,謝謝!”




姜海藍說:“不用謝,但是以後,”她看著那個少年,“你真的不能再犯事了。你現在是第一次,不起訴你,你要是來第二次,就不會不起訴了。”




那位父親提高了聲音對兒子說道,“聽到律師說的話了嗎?以後乖一點,不要再跟那些人混了。”




少年說:“聽到了,我知道了。”




姜海藍又說:“要是發生了糾紛,你就及時報警,不要和對方打架,你朋友跟人打起來,你也不要上去幫忙,你一動手,就有可能……”




她說到這裡,停下,但少年明白她的意思,再次點頭。




和那對父子分開後,姜海藍拿出手機,按亮,有兩個未接來電,她撥了回去。




——




元朝。




看完了聽證的過程,忽必烈輕嗤了一聲,“這個所謂的‘聽證’,只是走一個流程罷了。”




檢察官做好了“不起訴”的決定,召開聽證,但姜海藍他們幾個“律師”,怎麼會對“不起訴”的結果提出反對意見?




——除非那些少年人得罪了他們。




檢察院通過“聽證”,以“程序”的形式將“不起訴”合理化確定下來。




不過說歸說,忽必烈心裡也清楚,這個“聽證”制度存在必然有其道理。




甚至放在他們這個時候,亦有可取之處。




幾個文官湊在一起討論姜海藍他們四位律師發表的意見,聊著聊著甚至吵了起來,聲音越來越大。




“‘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這句話,說得挺有意思的。”




“老夫不覺得,什麼叫懲罰為輔?違反律法就應當重懲!”




“他們認為,犯人如果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是可以從寬處罰的。”




“可是,你怎麼知道犯人是不是真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嘴上說說誰不會說?”




“你要這麼說的話,世人就不該生這一張嘴。”




“我也覺得要看做了什麼,而不能光看說了什麼。”




“你們談的豈不是……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




“……若是要談這個性本善和性本惡,這可不是一兩天能夠談完的。”




“就是就是,我們還是繼續談天幕上所謂的‘從輕從寬處罰’吧?”




“你們要談性本善和性本惡,自己另外約個時間吧。”




“他們說的也就四點,未成年、沒有前科、自首、認罪認罰。”




“要說從輕從寬處罰,應當也不只是這點原因吧?”




他們相互看了看,有人笑了起來,“不錯,我就能想出好幾點理由來。”




“若是不合律法,你想出來的理由,能被採納嗎?”




“這……”




另幾個大臣也在交談。




“審案確實是一件枯燥無趣的事情,”有過審案經歷的大臣嘆了口氣,“不管有沒有查出案件的真相,都會覺得沒勁。”




“這個嘛……我們平時所做的事……”這就是點到為止了。




大家心領神會。




“但都有可取之處,那畢竟是我們將來的……”




“話說回來,我一直覺得,這個姜海藍,是不是有點……好為人師?”




“你這麼說……”




“沒幹過縣令的人是這樣的。”




“你這是什麼意思?”




“你們這些從來位居高位的人怎麼會懂,在縣裡會面對一些什麼人。”




好為人師算什麼?




多囉嗦幾句算什麼?




他當年當縣令的時候,可是恨不能手把手教某些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