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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雷霆的續約合同

 由於他之前那份合同是兩年的,所以雷霆隊只有他的早鳥權。

 早鳥權是一個特殊規定,允許球隊在留住自己的自由球員時,可以給予比其他球隊更多的薪資,但仍然需要遵守薪資帽的限制。具體來說,如果一名球員為一支球隊連續效力兩個賽季,那麼球隊就擁有了該球員的早鳥權,可以突破工資帽的限制與他續約。

 在續約時,雙方可以簽下一份2年到4年,起薪為該球員前一年工資的175%(但不能超過頂薪)或者聯盟前一年平均工資的105%,工資漲幅能達到8%的新合同。這種規定使得球隊可以更容易地留住自己的核心球員,同時也使得球員可以獲得更高的薪資。

 此外,早鳥權也意味著球員在

職業發展初期就有更多的選擇空間,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和需求來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球隊和發展路徑。然而,球員也有選擇拒絕球隊的早鳥權合同,併成為完全自由球員的權利。

 賈飛的上一份合同是這樣的:合同長度為兩年,總價值160萬美元,其中第1年74萬(全額保障),第2年86萬,第2年部分保障(保障金額為20萬)。

 如果按起薪175%算的話雷霆隊開出的新合同是完全符合規定的,可問題是那時候的他只是個次輪秀,是個能不能在聯盟生存都不知道的小透明,如今的他可是一支爭冠球隊的輪換,入選了全明星新秀挑戰賽,無論是效率還是場上的表現都是很棒的。而且,他還只有21歲。

 要即戰力有即戰力,要潛力有潛力,防守立足,3d屬性,這樣的球員,一旦進入自由市場,不說立馬會被瘋搶,至少也是很多球隊會爭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