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愛小魚 作品

第二百一十六章尚未被發現的罪惡

李夢瑤苦笑:“你不用特意安慰我,我有自知之明,論綜合能力,秦璐就是比我強,她能聽懂你的話,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我哪有安慰你?我說的都是實話呀!”趙扶光從容解釋道,“秦璐確實聽懂了我的話,繼而做出了行動,但這並不能說明什麼,一個結論需要反覆驗證才能成效,光憑這一件事就判斷秦璐比你強,這太隨意了,反正在我看來,你跟秦璐並不存在誰比誰強,如果讓我選,我還是會選擇你,畢竟……”

說到這裡,趙扶光抬手撫摸李夢瑤那張嬌俏的面龐。

“此時此刻,你是我的女朋友,我肯定覺得你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要好。”

李夢瑤微微一愣,美眸中漸漸泛出淚光。

“謝謝你,趙扶光。”

說著,李夢瑤俯身上前,摟住趙扶光的脖子,親吻一番過後,李夢瑤依依不捨地抱著趙扶光,忽然提議道:“以後,你要不搬過來跟我一起住吧。”

趙扶光一怔:“啊?以後?一起住?”

“嗯,這段時間,我想了很多,不管未來會發生什麼,我都希望我們各自都能融合彼此,既給對方空間,也為對方靠近,這樣我們才能更加了解彼此。趙扶光,我是抱著結婚的目的跟你交往的,從今天起,我們就同居吧。”

看著李夢瑤那對含情脈脈的眼眸,趙扶光愣怔半晌,欣然答應:“好。”

雖然李夢瑤住在市區,她的家離定山縣的縣委大院有點遠,不過趙扶光並不介意,既然李夢瑤主動提出同居,那他說什麼也得答應。

李夢瑤也曾提議過,要不她搬到離縣委較近的地方,比如在縣北區域重新租房,這樣以後也能方便趙扶光上下班,不過這個提議被趙扶光婉拒了,理由是,他不希望李夢瑤為了他而改變她自己的居住環境。

就是這個理由,讓李夢瑤更加堅信,她絕對處對了人。

敲定同居計劃後,李夢瑤決定明天就幫趙扶光搬行李。

“明天?”趙扶光略顯猶豫,“不必這麼著急,明天是工作日,你要是抽空幫我搬東西,不會影響到你自己的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