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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比黃蓮還苦吧

 時間也算還過得快,轉眼一年時間過去了,雷鴻因為貪婪出事,他的合同也到期了,就這樣他離開了那個定他惡夢產生的地方。 

 身無分文的他只能靠撿破爛換錢度日,而那個女人帶著他的血汗錢不知去向。 

 李明在那種過了今天沒明天的日子裡度過了三個月,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碰到一個叫陳雲的人也是做工程的,於是又去工地打工,但這次是自己的錢自己拿。 

 陳雲看到他瘦弱的身體,也沒有讓他乾重活,而是讓他看材料,工資雖然說不高,月薪只有兩千元,但好歹一天包有兩頓飯,住的地方也在工地搭建的簡易房,不用租房子了,一年下來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還能存下一萬多二萬。 

 日子本來以為就這樣平靜地過,可四年後的一天,也就是陳雲工地完工要準備去下一個工程的時候,那個女人又回來找他,而且還帶著兩個男人,問他要錢還威脅說不給錢就找人弄死他。 

 李明說沒錢,可對方說,“沒錢,你騙誰呢,在這裡幹了三四年,吃住都不用錢,你的錢去哪了,你自己看著辦吧,錢和命你選哪個?”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他只好將四年來的存款給他們拿走了五萬,留下一千來元給他生活。 

 他又變回窮光蛋一個,而那個女人和兩個男人拿了他的錢又跑了,消失不見了,而原本想帶著存款回來看父母和孩子的李明只能又跟隨陳雲去下一個工地。 

 陳雲知道他的遭遇怒道,“什麼玩意兒,下次讓我碰到非廢了他們,你們為什麼沒辦離婚手續呢?沒辦手續,法律上她還是你合法的妻子,她向你拿錢,你就得給。” 

 李明說,“陳總,以後的工資你先幫我存著吧,等我回家才給我好嗎?” 

 “好是好,可你就這麼相信我,不怕到時候我不承認不給你嗎?” 

 李明搖搖頭,“陳總我跟了你四年,你是什麼人我清楚得很,你每個月給我五百元零花,其他的幫我存吧。” 

 陳雲笑了笑點點頭沒說話,隨後寫了一張紙條給李明,紙條上說,陳雲每月向李明借兩千元,待他離開時一併歸還,借款人陳雲。 

 李明看到紙條說,“陳總一個月兩千都存了那我不是沒零花錢,再說這個紙條就不要了吧。” 

 “紙條必須要,親兄弟還得明算賬,每月工資加五百,所以你有五百零花錢。這張紙條既是借據也是給你應付那女人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