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走神了 作品

第274章 怎麼把錢要回來

 沈鈺轉給兒子之後,兒子又轉給親爹,榮國公收了房子又轉“賣”給董柔兒,有正式的雙方簽字的商契,商契行裡有備份。 

 上面寫著這宅院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因此賤賣,而且買賣雙方選定的銀錢交付方式是自行支付,不走錢莊。 

 商契裡付了一張榮國公的收條,表示這筆款收到了。商契所就發單證,可以更改宅院的所有人了。 

 就這麼轉了一大圈,這宅院落在了董柔兒名下,等於親生兒子和丈夫一起騙著沈鈺拿錢,買了一個外室看中的宅院,送給外室。 

 依照這種方式,大同小異的,現在董柔兒和她七歲兒子名下不少財產等於都是永定侯府的錢。 

 怪不得父親永定侯,一個對生活沒什麼要求的武將,因為戰功得到先帝的賞賜頗多,都是實打實的莊子、地產,卻在半個多月內花掉鉅款,不得不找自己來調頭襯。 

 而且父親那時是真護著沈鈺啊,不知是不是擔心未來有一天昭姝和生死未卜的昭明會找沈鈺的麻煩,這些為沈鈺花掉的錢,永定侯想方設法地清除掉痕跡。 

 就像給最愛的孩子偷偷喂肉吃,還趕緊替她擦乾淨嘴上的油漬,怕被別的孩子知道了一樣。 

 若不是已經有了那頭的線索,又得到老管家的幫助,真是無處查了。 

 沈昭姝琢磨:這些錢可怎麼要回來?而且這個女人究竟打的什麼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