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走神了 作品

第122章 軍中的生意

 其實還有那一大筆錢,但紅芙說那一筆短時日裡是沒法動的,也許要十年八年後才能取出來…… 

 紅芙是和他在一起的第二年開始做生意的,做軍中物資的生意和拿著軍餉放高利貸。 

 三軍軍餉每次晚發十天,就能收一筆印子錢,錢還不少。如果有人不還,開玩笑,北路軍也惹?每次叫上一隊士兵隨便找個理由出個任務,該打的打,該砸的砸,除暴安良!紅芙馬上就能收到錢。 

 軍需物資多申報一些,戰馬,兵器,軍糧這些多出來的都可以賣掉。兵冊人數可以造假,兩萬九千人報三萬人,就多出來一千人的軍需供給,可以轉賣,“這一千人”的軍餉也可以私吞。 

 所以軍隊裡管賬冊的必須是自己人,原來的賬簿主事被他辭了,換上的是紅芙的弟弟。 

 人心總是貪的,紅芙告訴他軍服非常結實,哪裡需要一年冬夏各四套?那就減半吧,一半苛扣下來的,可以拿去賣錢。 

 可軍中是天天訓練的,軍服再結實,磨損也很大,不能光腚開檔吧,當士兵們補無可補時,難免報怨,紅芙找人罵這些士兵:“百姓供養你們容易嗎?不會自己想點辦法麼?” 

 辦法只有兩個,少訓練或少穿衣。少訓練衣服就不容易破。可平時少流汗,戰時就多流血。 

 那少穿衣。反正都是大男人,只穿褲頭訓練,省軍服,直接磨曬皮肉。新兵問,那費褲頭麼?老兵說,笨,穿軍服的時候就不穿褲頭,讓褲頭休息。 

 鬨堂大笑裡,這些保家衛國的漢子滿背,滿腿,滿胳膊的細密擦傷,條條道道,滲著血珠。裡面夾雜著曬傷後掉的皮,斑斑駁駁,整夜的疼。 

 但羅瑞做過的最賺錢的買賣是關於沈雲的那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