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小子 作品

第28章 鎮海王

 張恪點了點頭,他倒也不是有什麼養兒防老之類的觀念。只不過覺得,一個人好不容易能來到這個世上走一遭,該經歷的事情還是應該去體驗一把的,哪怕最後依然選擇獨自過活,那也應該是在體驗過後。“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那是人家跨過滄海,赴過巫山,然後才做的選擇,你什麼都沒嘗試過,就說你不要,那其實是不成熟的表現,又或者只不過是自己在跟自己賭氣。 

 明白了這事兒的來龍去脈後,張恪想了一會兒,卻沒有什麼頭緒。難點在於,對方有一個王爺的身份,而且人家只不過是在追求你,也從沒有做過什麼出格的過激舉動。你固然有拒絕的權利,但人家難道沒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事兒傳出去,指不定還會有人說這位王爺是個多情種呢。如此打不得,罵不走,也擺脫不掉,這還真的是難辦啊!張恪撓了撓頭,大感頭痛。仔細想了想,古往今來有沒有什麼拒絕別人的案例或妙招了?比如《殉情記》裡的假死?不行不行,哪來的那種藥啊?像《梁祝》裡的英臺絕食?那更是扯淡,只會白白餓死許合子。或者像王獻之那樣自己燒傷雙腳,變成殘廢?這個就算了吧,哪個人下得起這個手啊?像阮籍那樣借酒醉拒婚,這個……,有點扯遠了。唉,還有什麼招了?對方有什麼忌憚的人呢?皇帝?可這樣的事兒,能讓皇帝出頭?你把皇帝當什麼了?很明顯不靠譜嘛!唉,咱家實在是沒有什麼籌碼啊!怎麼樣才能夠既拒絕了對方,又不至於得罪對方了?除非是對方主動放棄,可是對方怎麼會主動放棄呢?只能是不愛了,那麼,怎麼才能讓對方不再愛了?要不,找個男的,先和許合子結婚?可是找誰啊?誰會願意這個時候,冒著得罪一個藩王的風險,去娶個媳婦呢?這不是憑白害了人家嗎?唉,這破事兒,咋這麼難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