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年關將至

 什麼? 

 蘇比被警察逮捕了?還被判了入獄三年? 

 不是,為什麼啊!! 

 無數聽眾在故事的結尾,錯愕當場,臉上的笑容還沒來得及消失,瞳孔裡的震驚就滿溢而出。 

 蘇比明明付出了那麼多的努力,又是吃霸王餐又是調戲婦女又是搶奪財物又是挑釁警察的。 

 種種行為都沒能讓他“如願以償”,喜提監獄大套餐。 

 偏偏在他被教堂的讚美詩感動,生出改過自新念頭,決定要重新做人時,他卻被意外逮捕。 

 問題是,從頭到尾,蘇比在教堂外面,都沒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啊! 

 就因為站在那裡聽音樂,就被莫名其妙地逮捕了?還被判了刑? 

 那之前他做的那些出格行為,又算是什麼? 

 何等荒謬! 

 但是,還記得“歐·亨利式結尾”的特點嗎?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漸漸地,很多人慢慢回過神來,重新審視這個讓人錯愕的荒唐結局,卻發現似乎也不是那麼難以理解。 

 看看前面警察的表現吧! 

 自以為是,不去根據線索辦案,也不聽旁人的證詞,全憑自己的經驗辦案,尋找符合“概念”要求的犯罪嫌疑人。 

 對發生在眼皮子底下的鬥毆,視若無睹,甚至還露出看戲的笑容; 

 主動獻殷勤給高貴的金髮女郎攙扶過馬路; 

 為了給自己省事隨意捏造一個理由解釋別人的不正常行為; 

 如果是一兩個警察做出這種不符合規定,甚至可以說是失職的行為,還能解釋說是個案。 

 但如果一晚上遇見的所有警察,都遵循了這個辦案原則,那就並非是用個案能夠解釋的事情了。 

 可以經典地上升到整個系統! 

 要知道蘇比所在的地方,還是繁華熱鬧的百老匯街道啊,可謂是富人云集,紙醉金迷的城市核心。 

 連在這樣的區域,警察都尚且是這種讓人失望的表現,那在其他地方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不,也不能完全說是“讓人失望”,可能恰恰相反,警察的這種做派,可能更適應這片繁榮的區域才是。 

 因為,當地的警察,就是一群為了富人服務的存在啊! 

 只要不影響到權貴的生活,無論你小人物怎麼吵鬧、鬥毆甚至於主動挑釁,他們都能做到熟視無睹,大家沒看見就當作無事發生。 

 可一旦介入到了上流社會,比如受到尊重的教堂,哪怕你一個底層人物只是站在門外,隔著鐵欄杆聽歌,都是一種罪過! 

 從這個角度來分析,蘇比被逮捕,被判刑,似乎就顯得合情合理了。 

 他錯就錯在,不應該站在教堂門口! 

 因為,這個社會,就連宗教都是為了權貴階層而服務的,小人物,連接受洗禮的機會都不配擁有! 

 站在那裡,本身就是一種罪過! 

 由此又能引申出第二個問題,蘇比身處光怪陸離的大都市之中,但他真的是屬於這座都市裡的居民嗎? 

 “警察”作為國家機器是法律的持有者和執行者,代表著統治階級的政權,是政治文明的象徵。 

 而“讚美詩”則代表著宗教道德的精神力量,牽引著人性的迴歸,是精神文明的象徵。 

 但以蘇比為例子的許許多多小人物們,在這兩股力量面前,什麼也不是! 

 至此,大家終於都明白了過來。 

 原來歐·亨利筆下的主角,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任何變化。 

 並非是從像德拉、蘇、瓊西這樣的正常人,轉變成為蘇比這樣的“非正常人”。 

 自始至終,歐·亨利筆下的主角都有且只有一個—— 

 那就是生活在那個社會,那個年代之中的,一個個鮮活的生命! 

 在節目結束之後,周薇在她個人賬號上發表的一篇評論文章,也成為大家關注的重點。 

 “人類社會產生私有制以來,人類便被劃分為兩類最基本的人群:窮人和富人。 

 富人理所當然地掌握有比窮人更大的勢力、更大的影響力,他們操縱財富,操縱金融,進而操縱一個國家,操縱所有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