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不容然後見君子

 一開始,很多聽眾只是習慣性地收聽節目,漫無目的,隨遇而安。 

 反正好聽的就用點心聽,不好聽的內容,就當作催眠曲,幫助自己更好入眠。 

 漸漸地,隨著顧知書列舉案例的增多和深入,一部分人改變了看法。 

 他們開始當作樂子來聽。 

 比如顧知書提及到的以下案例: 

 “我們都知道,食鐵獸是國寶,雖然在蜀地它好像家家都有飼養,但不要懷疑,它就是國寶,且極其稀罕。 

 然後問題來了,假如張三去野外露營,不巧碰見一隻野生的食鐵獸,並且飢腸轆轆的食鐵獸,向張三發起襲擊,快把張三咬死了。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張三是否可以對食鐵獸進行反擊,反殺對方,算不算法律中的緊急避險?” 

 “好,答案揭曉,運營同事反饋給我,說留言區裡很多朋友的答覆都是不可以。 

 食鐵獸是國寶,數量極少,在國外都是極其受到歡迎重視的,怎麼能殺死食鐵獸呢? 

 但是,諸位請注意,食鐵獸再珍貴,它也是畜生。人跟畜生哪個更重要? 

 食鐵獸是國寶,那我們又是什麼呢? 

 我們是人,那不過是個寶貝罷了,人是無價之寶,人永遠高於動物。我20天沒吃飯了,我快餓死了,看到一隻食鐵獸能不能吃? 

 當然能吃,燒著吃、烤著吃都行。如果沒有衣服穿,快要凍死了,把食鐵獸的皮剝下來穿在身上,這叫什麼? 

 緊急避險。 

 當然了,我說的是危險情況下。20天沒吃、沒喝,下著雪,我就穿著一件短袖,我快凍死了,見熊貓殺熊貓,見東北虎殺東北虎,見金絲猴吃金絲猴,每天吃一隻……” 

 聽眾們快要被顧知書誇張的說法給笑死了。 

 哪有人這麼說話的? 

 燒著吃烤著吃都行?那清蒸……咳咳,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食鐵獸的肉配什麼佐料,是孜然還是胡椒粉,慢著!不能再往下想了,很容易滑入犯罪的深淵!! 

 而且,你說緊急避險不違法,還真就以為自己能在野外幹得過食鐵獸了? 

 那可是傳說中蚩尤的坐騎! 

 是熊! 

 食鐵獸在野外1v1單挑,還真沒怕過誰。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食鐵獸的最大天敵,竟然是老鷹! 

 當然,不是說老鷹能殺死成年的食鐵獸,而是老鷹往往不講武德,會選擇偷家,專門盯著憨態可掬的小食鐵獸下手,搞可怕的種族滅絕行為。 

 至於人類? 

 別說你幹不過成年的食鐵獸了,真要遇見一隻掉隊的小萌獸,估計你能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來餵它吃,還緊急避險? 

 別鬧! 

 至於東北虎,哪兒涼快哪兒待去吧,如果食鐵獸憨厚的形象還具備那麼一點欺騙性,讓人萌生出能與之大戰三百回合的愚蠢想法,面對東北虎…… 

 你最好期望那是一頭不餓的小可愛。 

 不過,之所以大家會當作笑話來聽,主要還是因為,這種情境會出現的概率,太低太低了。 

 你還真以為蜀地的食鐵獸路邊隨處可見呀? 

 找個蜀地當地的朋友問問吧!不信謠不傳謠! 

 至於金絲猴,別說二十天沒吃沒喝,就算是你吃飽喝足,精力充沛的前提下,你也追不上人家屁股後的一根毛…… 

 所以基本是當作笑話來聽,不具備在現實生活裡太多的參考價值。 

 但有些案例就不一樣了。 

 比如以下這個: 

 “張三見四下無人,起了歹念,意圖侵犯一位獨行的女子。 

 女子自覺打不過,便假裝同意。在推諉的的過程中,女子找準機會,順勢將張三推進糞坑。 

 糞坑很深,坑裡的張三呼吸困難,拼命往外爬。女子害怕張三上來之後再次行兇,隨即朝張三的手猛踩,致使張三掉了下去。 

 張三第二次往外爬,又被一腳踩下,直到第三次,張三徹底掉了下去,再沒能爬出來。 

 大家覺得這名女的行為屬於什麼?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過度防衛? 

 有很多人說,踩第一腳叫正當防衛,但踩第二腳、第三腳就是過度防衛。 

 狗屁! 

 各位把你自己帶入一下,想一想如果你是這個女的,你踩幾腳?我踩了四腳,五腳,還得拿塊磚往他頭上砸,大家覺得合不合適? 

 合適得不得了,只是要特別注意一點,砸的時候別把糞濺到自己身上。 

 弄髒了自己的衣服就不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