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敘詭還能這樣寫?

 目前已知線索如下: 

 m村的村民聽見慘叫聲從咚咚吊橋對岸傳來,是下午的二點四十分; 

 有絕對可信的證人證實,從下午1點到4點,沒有任何一個人走過m村和案發地之間的獨木橋,這是往返兩地最快捷通道; 

 在慘叫聲響起時,m村幾乎所有村民都聚集在廣場上,只有幾個不在列,分別是: 

 m村的君王艾勒裡,當時他在密林中負責偵察任務; 

 艾勒裡的兒子卡爾,他因為魯莽前往“禁地”,身負重傷,正陷入昏迷之中; 

 艾勒裡的妻子阿嘉莎,她斷了右臂,當時正時刻守在卡爾身邊; 

 艾勒裡之妾室奧耳姬,懷有身孕,大腹便便,自稱整個下午都在遠離廣場的樹蔭下休息; 

 另外,還有和死者“行人”一起來到露營地的四個人,分別叫做大助、洋次、小咲、阿榮,此四人在案發時間都各自獨立行動。 

 以上便是全部嫌疑人的信息。 

 兇手只能出現在以上提及到的嫌疑人之中。 

 【向讀者挑戰】: 

 問題:請問兇手到底叫什麼名字?從上帝視角出發,作者可以保證,兇手絕無共謀存在,是為單獨作案,也絕不會出現名字都不曾在文中提及的情況。 

 特別提醒1:凡是視頻中末提及的特殊道具,例如風箏、滑翔翼、降落傘、氣球、甚至是小型直升機等,兇手均未使用。同時,像魔法、超能力等超現實的概念,也無需多加考慮。 

 特別提醒2:本作品是一篇“解謎作品”,因此規定“作者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的文句,不得有虛偽的記述”。 

 此外,為避免將邏輯過分複雜化,除了真兇的臺詞之外,其餘所有登場角色的臺詞,均無故意為之的謊言。 

 看到視頻裡出現的提醒字樣,羅堅有種很奇妙的感覺。 

 這既像是視頻裡u君向“我”發表的聲明,同時也像是顧知書向個別本格派保守人士發出的挑戰書。 

 你們不是都說要公開敘詭特徵,還不被猜出真相,才算是合格的推理小說嗎? 

 現在顧知書在視頻裡,不僅全程以文字的形式呈現,當作一本小說看也未嘗不可。 

 而且除了公開“敘詭”的寫作手法外,還格外增加了許多限定條件。 

 包括除真兇外所有角色的證言都是真實,第三人稱所寫旁白絕無任何欺瞞讀者的虛偽詞句,也不可使用繁雜的“機械性詭計”等等。 

 某種程度上,都算是作者自縛雙手雙腳來參與戰鬥了。 

 要是在這種情況下,讀者還不能取得勝利的話…… 

 羅堅實在想不到,在這種嚴格限制的前提下,作者到底還要怎麼玩弄他的敘述性詭計?? 

 算了,等會答案揭曉,自然能知道真相。 

 現在,開始推理! 

 羅堅摩拳擦掌,目光炯炯,開始翻閱他自己的筆記本。 

 有了那些不能撒謊的限定條件,很多人的嫌疑都可以被自然而然地排除。 

 首先是和頑童行人一同前來露營地的四個人,其中三個人的證詞是可以互相印證的。 

 大助兩點五十分的時候回到營地時,洋次和小咲已經在營地之中。 

 既然兩點四十分的行兇時間絕無被推翻的可能,而案發地和營地之間的路程,最快都要二十分鐘時間,這三人都具備不在場的證明,可以排除。 

 只有阿榮有可能犯罪,因為他是最初發現行人躺在咚咚河邊上的人,也是唯一不具備不在場證明的人。 

 從各個方面,他都和“醫生”極其相似,第一個出現在案發現場。 

 雖然旁白寫的是他“發現”了行人,還歷經千驚萬險才渡河跑到行人面前。 

 但誰又規定,兇手不能是先作案之後,再假裝返回犯罪現場,假惺惺地“發現”受害者呢? 

 誰又能保證,他不是為了確定行人的死亡,不讓對方有說出真兇的機會,才會做出種種冒險舉動呢? 

 羅堅在嫌疑人的名單上,重點標註了阿榮的名字。 

 然後再將目光投向m村的眾人。 

 首先是m村的首領艾勒裡,他在三點零五分,也就是案發後的二十五分鐘內,出現在廣場上。 

 如果他是兇手,那麼要在這個時間內往返,只有一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