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鹿 作品

第79章 交錯

 1107殺夫案,去年年底在刑事律師聚會上他們討論過的案子,經過50天的偵查審理,目前已經移送到檢察機關。

 犯罪嫌疑人馮某與被害人程某系夫妻,結婚20年,兩人婚後育有一子,15歲,在鎮初中住校。程某結婚以來長期賭博,一不順心對馮某進行毆打,實施家暴。11月7日凌晨,程某輸錢回家再次毆打馮某,並索要錢財。期間多次揚言第二天早上要是拿不出錢就殺死對方。

 毆打期間,馮某逃到菜園,程某持續追打,在園內滑倒。馮某在極度驚恐的情況下,持鋤頭猛擊其頭部,程某倒地。馮某擔心其起身後再次毆打自己,再次重擊程某頭部兩次,程某當場死亡。確認對方死亡後,馮某將對方拖移至屋後廢棄水塘拋屍。

 “當事人家庭條件不好,文化程度低,在偵查期間也一直沒有提出要請律師。是到檢察院階段,才申請的法律援助。”

 蔣序換了個地方,來到了會議室,除了他之外,還有律所另外幾個刑事方面的律師在裡面等著。

 主任見蔣序翻完了基本案件資料,適時開口。

 “咱們所雖然一直接法援,但刑事律師也不少,法律援助的案子一般也不會來找你。但大家剛才討論過一輪,都有點拿不定主意。”

 蔣序聽他說完,開口道:“定性方面有爭議。”

 其他人點點頭,一位律師率先開口。

 “目前公安移交的罪名是涉嫌故意致人死亡,主要是考慮到馮某在程某倒地後實施的二次傷害行為,死亡後的拋屍行為,認為有殺人故意。單看行為不考慮其他因素,這麼定性也符合條件。我覺得算是故意殺人但情節較輕。”

 何巍忍不住開口反駁:“可是被害人存在長時間、連續性施暴行為,且多次說出要殺掉馮某,存在暴力升級的可能。故意殺人是不是過重了,按照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或者……”

 她猶豫了一下,抬眼去看蔣序。蔣序和她目光相接,似乎知道她要說什麼,語氣淡然:“接著說。”

 “……或者防衛過當。”何巍說。

 此話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了她身上。

 “不說防衛過當認定有多複雜,單說這個案子,從故意殺人跳到防衛過當,是不是有點難了。”

 旁邊一個律師搖搖頭,接著道。

 “施暴行為是不是持續性,其實也有爭議。程某第一次滑倒,以及第一次頭部受到重擊倒地,是否都可以看作施暴間斷?”

 意見不合,一群人默契地看向蔣序。

 蔣序開口解答:“第一次摔倒並不必然導致傷害行為停止。最高檢印發的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對於不法侵害雖然暫時中斷或者被暫時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現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判斷侵害行為是否已經結束,應看侵害人是否已經實質性脫離現場以及是否還有繼續攻擊或再次發動攻擊的可能。*”

 他沉吟幾秒,又補充:“但第二次重擊後對方是否確已失去侵害能力,能否認定為侵害已結束,是重點,也應該也是檢察院定性會考慮的部分。”

 同時案件中還存在殺人後拋屍行為,也是定性不可忽視的條件之一。

 “這個案子定性空間很大,你們說的幾種,其實都有可能。”

 一群人紛紛點頭,習慣性說了句“謝謝蔣律。”

 一般這種法律援助的案子很少會有這樣的惡性案件,法援這種吃力不討好,全靠義務勞動的案子基本也都是剛畢業沒多久的律師負責。他們還以為是這個案子爭議太大,蔣序特意下來給他們上課。

 “不客氣。”蔣序垂眸,眼神又重新掃了一遍桌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掃過毆打、實施家暴幾個字,又掃過當場死亡,最後停在育有一子,15歲這幾個字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