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語者 作品
第645章 正經人誰寫日記啊
“屠夫,那邊有一個很大的豬,你不去嘗試殺一下嗎?”昆恩眼中的紅色逐漸消退,智商重新佔領高地,對著唯一一個好忽悠的屠夫說道。
你去當炮灰。
屠夫腦袋歪了一下,目光落在瘋帽子手上的日記本上:“殺豬……寶典。”
他說出四個字。
“這是日記,不是殺豬寶典。”瘋帽子說道,“那邊開槍的是豬,會開槍的豬。你不好奇嗎?不打算去殺一下嗎?”
“殺豬寶典。”
屠夫執拗地重複著剛才的話。
“法克!”
見蠱惑無效,瘋帽子低罵一句,接著高喊起來,“喂,幽靈!你打算幹什麼!這樣僵持著沒什麼意思吧!要不,我們一起分享這本日記上的內容。”
瘋帽子的手腳隱隱約約傳來了痛感。
再僵持下去,他會變成最弱小的一個。
其他人就毫不猶豫地撕碎他的身體,從殘破的屍體上拿走這本日記。
還不如共享。
日記本身沒什麼。
但上面記錄的內容,可能是遺產,也可能和遺產有關。
昆恩他們都沒說話,默認了。
那濃烈的殺機漸漸消散,顯然,躲在暗處的幽靈射手也同意。
瘋帽子迅速翻開日記,先給昆恩火狗看了一下,表示自己沒編造,接著開始大聲朗誦。
日記被人大聲誦讀,無疑是公開處刑。
好在此時人寥寥無幾,而且夜鷹俠的日記裡面,盡是他對別人的“處刑”。
瘋帽子聲音響亮,讀得快而不亂。
幾個聽眾,包括屠夫在內,臉色都不算好看。
這日記上面寫的都是些什麼啊!
【三月二十日,昆恩於高譚碼頭鬧事,抓住後打斷十根骨頭,應該可以消停一個月。高譚的犯罪率會下降一點。】
【三月二十九日,扯掉燒燬瘋帽子所有的帽子,要不要再把他打成失憶呢?】
【五月一日,小丑雙腳粉碎性骨折,至少要臥床半年,沒有忍住差點殺了他。不過維護了高譚的治安。】
【五月十五日,幽靈射手跑得很快,下次抓住就把他手腳全打斷吧。】
【五月二十日,火狗縱火,把他浸泡在海水中三個小時,又差點沒忍住殺了他,以後要注意。高譚治安得到維護。】
【六月三十日,屠夫比較好講話,如果不發病的話我就不用打他了。】
【整個七月,高譚治安都還算不錯,不過我的時間不多了,要不要打破不殺誓言呢?】
【算了,如果打破的話,我或許會成為高譚最大的恐怖。】
【九月一日,小丑應該成為植物人了吧,下一個輪到昆恩。】
日記內容都很間斷,基本上都是一句話的記錄。
這日記沒有年份,只有日與月,每頁上都寫著“維護治安”幾個字。
大半夜的,瘋帽子讀著,昆恩火狗看著,他們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每頁都寫著“打半死”!
正經人誰寫日記啊!
這位高譚的黑騎士也不正經,不對,他和被打擊的那些罪犯一樣,都是不正常的瘋子。
作為被打半死的對象,昆恩他們身上都在隱隱作痛,火狗呼吸困難,就連屠夫的身子都有點發抖。
文字,是有力量的!可以直接傳遞痛感的!
“我快要死了……”
隨著瘋帽子念出這幾個字,昆恩等人立刻從痛苦的回憶中抽離出來。
重頭戲要來了!
“我有想過是不是讓高登繼承,但是算了,我不希望他成為和我一樣的瘋子。被仇恨吞噬不是好事。
“但高譚未來會怎麼樣?那些瘋子恐怕會將這座城市點燃。
“該結束我這自私的義警遊戲了。
“禿鷲,我的‘劍’就在我的身體裡,如果你看到了,依然沒有放棄復仇,那去拿起它,將一切都結束吧。包括你自己,記住,這是一條不歸路。”
禿鷲,夜鷹俠早年的小弟,唯一搭檔。
因為理念不合,在三年前離開高譚,銷聲匿跡。
這本日記,從某種意義上是為禿鷲留下的,也揭示夜鷹俠的遺產,到底是什麼!
“屍體!”
“夜鷹俠的屍體!”
遺產就在屍體中!
那,屍體在哪?
法克!
屍體,被高登火化了!
你去當炮灰。
屠夫腦袋歪了一下,目光落在瘋帽子手上的日記本上:“殺豬……寶典。”
他說出四個字。
“這是日記,不是殺豬寶典。”瘋帽子說道,“那邊開槍的是豬,會開槍的豬。你不好奇嗎?不打算去殺一下嗎?”
“殺豬寶典。”
屠夫執拗地重複著剛才的話。
“法克!”
見蠱惑無效,瘋帽子低罵一句,接著高喊起來,“喂,幽靈!你打算幹什麼!這樣僵持著沒什麼意思吧!要不,我們一起分享這本日記上的內容。”
瘋帽子的手腳隱隱約約傳來了痛感。
再僵持下去,他會變成最弱小的一個。
其他人就毫不猶豫地撕碎他的身體,從殘破的屍體上拿走這本日記。
還不如共享。
日記本身沒什麼。
但上面記錄的內容,可能是遺產,也可能和遺產有關。
昆恩他們都沒說話,默認了。
那濃烈的殺機漸漸消散,顯然,躲在暗處的幽靈射手也同意。
瘋帽子迅速翻開日記,先給昆恩火狗看了一下,表示自己沒編造,接著開始大聲朗誦。
日記被人大聲誦讀,無疑是公開處刑。
好在此時人寥寥無幾,而且夜鷹俠的日記裡面,盡是他對別人的“處刑”。
瘋帽子聲音響亮,讀得快而不亂。
幾個聽眾,包括屠夫在內,臉色都不算好看。
這日記上面寫的都是些什麼啊!
【三月二十日,昆恩於高譚碼頭鬧事,抓住後打斷十根骨頭,應該可以消停一個月。高譚的犯罪率會下降一點。】
【三月二十九日,扯掉燒燬瘋帽子所有的帽子,要不要再把他打成失憶呢?】
【五月一日,小丑雙腳粉碎性骨折,至少要臥床半年,沒有忍住差點殺了他。不過維護了高譚的治安。】
【五月十五日,幽靈射手跑得很快,下次抓住就把他手腳全打斷吧。】
【五月二十日,火狗縱火,把他浸泡在海水中三個小時,又差點沒忍住殺了他,以後要注意。高譚治安得到維護。】
【六月三十日,屠夫比較好講話,如果不發病的話我就不用打他了。】
【整個七月,高譚治安都還算不錯,不過我的時間不多了,要不要打破不殺誓言呢?】
【算了,如果打破的話,我或許會成為高譚最大的恐怖。】
【九月一日,小丑應該成為植物人了吧,下一個輪到昆恩。】
日記內容都很間斷,基本上都是一句話的記錄。
這日記沒有年份,只有日與月,每頁上都寫著“維護治安”幾個字。
大半夜的,瘋帽子讀著,昆恩火狗看著,他們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每頁都寫著“打半死”!
正經人誰寫日記啊!
這位高譚的黑騎士也不正經,不對,他和被打擊的那些罪犯一樣,都是不正常的瘋子。
作為被打半死的對象,昆恩他們身上都在隱隱作痛,火狗呼吸困難,就連屠夫的身子都有點發抖。
文字,是有力量的!可以直接傳遞痛感的!
“我快要死了……”
隨著瘋帽子念出這幾個字,昆恩等人立刻從痛苦的回憶中抽離出來。
重頭戲要來了!
“我有想過是不是讓高登繼承,但是算了,我不希望他成為和我一樣的瘋子。被仇恨吞噬不是好事。
“但高譚未來會怎麼樣?那些瘋子恐怕會將這座城市點燃。
“該結束我這自私的義警遊戲了。
“禿鷲,我的‘劍’就在我的身體裡,如果你看到了,依然沒有放棄復仇,那去拿起它,將一切都結束吧。包括你自己,記住,這是一條不歸路。”
禿鷲,夜鷹俠早年的小弟,唯一搭檔。
因為理念不合,在三年前離開高譚,銷聲匿跡。
這本日記,從某種意義上是為禿鷲留下的,也揭示夜鷹俠的遺產,到底是什麼!
“屍體!”
“夜鷹俠的屍體!”
遺產就在屍體中!
那,屍體在哪?
法克!
屍體,被高登火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