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德興 作品

第908章 書記震怒!

  “據我所知,你們媒體記者的每一個採訪,都是必須經過領導的允許的。你想對我做採訪可以,我想問問你,你的採訪計劃得到你們報社領導的允許了嗎?”鍾德興問道。

  “這個,鍾書記不必擔心!我的採訪是領導指示的!”

  “領導指示的?哪個領導給你下的指示?”

  “我們報社的總編輯林國偉!”

  總編竟然指示媒體記者對一個微不足道的採訪做後續報道?!

  這完全不符合邏輯!

  毫無疑問,肯定是縣委宣傳部部長於海舟給了報社總編指示,報社總編才這麼幹。

  市紀崣還沒有對於海舟動手,為今之計,先拖住媒體記著再說。

  打定主意,鍾德興說。“你們媒體有新聞採訪的自由,這一點我是肯定的。關於那天晚上我的專車停在ktv門口的事兒,你們想做後續報道也可以。不過,我今天沒空,要不這樣,你看後天可以嗎?”

  “後天?後天是不是拖的太久了?鍾書記,你應該知道,新聞報道有時效性。拖得太久,這件事就沒有新聞性了!”孫國才說。

  “這我知道的!但是沒辦法呀!我這兩天工作很忙。另外,關於我的專車停在ktv門口的事,縣紀崣這邊還要調查並且出報告,這也需要一段時間的。你們的採訪想要做到公平公正,必須得縣紀崣這邊給你們一個答覆吧?”鍾德興說。

  正如鍾德興所說的那樣,媒體記者的採訪必須要做到全面。

  鍾德興是當事人,他們沒有采訪當事人和當事人的單位,新聞報道就不完整。

  一篇不完整的新聞報道,是不能輕易刊登出去的。

  “鍾書記,我得請示一下我們領導,再給您答覆!”孫國才想了想說。

  幾分鐘之後,孫國才再次打來電話說,報社總編同意兩天後再採訪鍾德興。

  鍾德興掛了電話,不由得鬆了口氣,兩天時間足夠他強有力的反擊縣委宣傳部部長於海舟了。

  因為時間緊迫,鍾德興不敢馬虎,當天下午便來到縣委書記方羅飛的辦公室,把《廣紅都市》想要對他做採訪的事告訴方羅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