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德興 作品

第71章 太囂張了

  “於書記,我想要向您反映的另外一個問題,其實,唐書記也向您反映過了!就是有關副縣長梁森豪的!”

  說到這裡,馮登章給縣紀委副書記唐順德遞了個眼色。

  唐順德拿過旁邊的黑色公文包,從包裡拿出一疊資料,遞給於欣然,

  “於書記,這些材料,一部分是縣紀委收到的有關副縣長梁森豪的舉報材料!另外一部分則是縣紀委這邊,初步調查的結果!”馮登章解釋說。

  於欣然接過資料翻了翻。

  這些舉報材料中,有的舉報副縣長梁森豪個人生活作風有問題,在外面包小三;有的則舉報梁森豪權力尋租,照顧家人親戚的生意,接受下屬的行賄等等!

  而縣紀委的初步調查,拿到了一些證據。這些證據已經初步確定,一些舉報所反映的內容是真實的!

  “這些材料,縣紀委還沒給別人看過吧?”於欣然將材料交給坐在她旁邊的鐘德興。

  “沒有!除了於書記您,縣紀委絕對沒給其他人看過!”馮登章說。

  “很好!”於欣然點了點頭,誇獎道:“縣紀委的工作做得不錯,值得表揚!”

  “那,於書記,關於梁副縣長的案子,接下來該如何處理?”馮登章請示道。

  “查!”於欣然語氣十分堅決:“一定要查!”

  “於書記,您的意思是,公開立案調查?”馮登章抬頭看著於欣然!

  縣紀委的辦案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收到舉報初步核實後,召開縣紀委常委會進行討論,討論通過了,立即偵辦!

  雖然縣紀委對單位的工作人員有保密要求,但總有一些漠視組織和紀律的人,偷偷走漏消息!

  採用這種方式辦案,因為在會議上討論,往往容易洩密,導致被調查的對象警覺,從而“收起尾巴”,“抹乾淨屁股”,使紀委的工作受阻,甚至計劃流產!

  而另外一種則是,紀委秘密成立調查小組,在掌握了十分充足的證據之後才突然立案,殺犯罪分子一個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