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大帝:朱標 作品

第437章 六合縣令(3)

  “啪!”

  驚堂木一聲脆響!李景隆開口問道。

  “帶人犯!”

  一句話中氣十足,還真有那麼幾分父母官的威嚴,和之前的十足弄臣嘴臉還真就不一樣,下巴上的小鬍子也留了起來,修剪的那是規規整整。

  一句話說了出去,所有衙役全都怒目相視,只見一女子跌跌撞撞的從旁邊出來,跪在了中間,那樣子哭的梨花帶雨,整個人都在輕輕的抽搐。

  一個捕頭站在了堂下,恭恭敬敬的拱了拱手,“原告已帶到,人犯已被緝拿歸案,請大人示下!”

  李景隆輕輕一揮手,幾個捕快則是連推在嗓子從旁邊的側門裡推出來一個青年男子,眾人看著男子出來了以後紛紛有些奇怪,畢竟正常來說,被抓到這裡的人犯都會被好一頓痛打,不為別的,就是為了殺殺你的威風銳氣!

  而且打完之後,到了大堂上,縣太爺開始審案的時候,也要先打你三十殺威棒,當然了,有錢的話可以免刑,沒有錢的話,也可以少給一點,讓人家打輕一點……

  這要是真的一點都沒有,可就只能硬扛了,三十大棒打下去,整個人都丟了半條命,估計到那個時候問什麼就得說什麼。

  但這次偏偏卻不是如此,那男子還穿著一身淡紅色的衣服,這種衣服在當地是送彩禮的時候才能穿,這男子穿著這種衣服,明顯就是人家大喜的日子,這大喜的日子,把人家抓過來幹什麼?難道真是犯了什麼十惡不赦的大罪嗎?

  這大明律有些條文還是很人性化的,比如說,死刑犯在受刑之前可以回家探望父母,當然是要在被看管著的情況下,腹中已有身孕的女子,哪怕犯了再大的罪,也不能斬立決,這其中也包括在人家大喜之時,不大的罪過也就會緩期追究。

  趕著人家大喜的日子,把人家弄到衙門來,這種事情在六合縣實屬少見,周圍的百姓紛紛竊竊私語。

  朱元璋則是嘟囔著開口說道。

  “你看看,這小子那點良心都活在狗身上去了,那孩子一看就是個實誠孩子,他能犯什麼大罪過,無非就是鄰里之間吵吵鬧鬧,趁著人家大喜的日子,把人家弄到衙門來,他二丫頭也不怕損了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