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湖的大鵝 作品

第六章 嚴重的問題

 按照這個利潤,一年下來,少說也能賺個二十來萬。

 在駱楓的記憶中,千禧年前,家裡的條件的確非常不錯。

 頓頓有魚有肉不說,只要駱楓想要的,基本上家裡都能滿足。

 不過,千禧年發生了一件大事,直接讓駱楓家破產了。

 駱楓爸爸做的是服裝批發生意。

 這個生意,哪怕是在後世,也是可以做的。

 只要有人,就需要服裝。

 有服裝市場,就會有服裝批發。

 而且,駱楓家對面就是荒原路一期市場,主打的就是服裝配飾等生意,地理位置上有著天然優勢。

 不過,駱紹鍾做的不是什麼正經服裝生意,而是山寨服裝。

 或者說,是盜版服裝。

 盜版方式也很簡單,找個廠子定做名牌服裝的衣服,但是不貼商標。

 等服飾做出來了,再找另外一個廠子將商標貼上去。

 有商標和沒有商標,價格至少差了五六倍甚至是十倍。

 比如一件衛衣,沒有名牌商標的情況下二十塊一件。

 哪怕款式材料一模一樣,也只能賣到這個價格。

 但如果說貼了商標,那就能賣到兩百一件了。

 當時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幾百塊,兩百一件的衣服,幾乎是大半個月的工資了。

 但依舊有人瘋狂追求貼了商標的名牌服飾。

 這就和前世的早期的蘋果手機一樣,哪怕一隻手機要一個月甚至兩三個月的工資,很多人依舊會捨得掏錢購買。

 哪怕分期或者小額貸款,甚至是賣腎,都得買一隻蘋果手機。

 虛榮,在任何時代都是存在的。

 但是,兩百一件的名牌,也不是所有人都捨得掏錢的。

 有些人想要穿名牌,又捨不得掏那麼多錢。

 於是,盜版就應運而生。

 正版服裝,兩百一件。

 盜版一模一樣的服裝,貼一個盜版的標,就能賣到八十甚至以假亂真直接賣到兩百。

 不貼標,只能賣到二十,和貼標相比,利潤至少能翻四倍。

 再加上當時整個市場都以盜版為主,甚至連官方都不會加以干預。

 這就導致市場上盜版的很多。

 駱紹鍾也是做類似的生意。

 只不過他只做批發,不做零售。

 將成批的盜版服裝批發給小商戶。

 並且,駱紹鍾只是做衣服,不做商標。

 所有的商標,都是批發人自己加上去的。

 他要做的,就是保證衣服版型、質量和正版的一模一樣就好了。

 這個生意在當時不合法,但也不違法。

 法無禁止即可為。

 所以,駱紹鍾做得也是心安理得。

 當然,很多人是衣服和商標都自己做的,這就是絕對的製假販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