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嘟嘟 作品
第536章 公事公辦的衙役甲
舒管家深吸一口氣,強壓下怒火。
一個衙役而已,什麼都不知道,自己犯不著跟他生氣。
等見到了縣太爺就好了。
“這位官爺,在下覺得,還是去衙門裡說事情比較好。”
衙役甲急了,厲聲道:“這裡不是也能說的清楚嗎?而且這裡還是作案現場,比衙門更合適。”
好什麼好?
去衙門裡說,那就不是他的功勞了!
獎金泡湯!
誰想搶他錢?他跟誰急!
“老身還有案子要稟報。” 舒管家沉聲道。
這衙役怎麼這麼拎不清的?
這文水縣是誰的地盤,他不知道嗎?
身為舒家的管家,他很忙的。
到了衙門,把事情跟縣太爺一說,一切有縣太爺擔著,他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這事情對方擺明了是欺詐,他在縣太爺面前當然也是理直氣壯的。
有縣太爺出面幫他要錢,他落的輕鬆。
“那你先把這十萬兩賠給他,再跟我稟報啊。” 衙役甲警惕的看著舒管家。
怎麼?想賴賬啊?
一地狼藉,又這麼多目擊證人,對方提出的賠償又是有理有據,你還想抵賴不成?
這一刻,他深刻理解了“奪人錢財者,等同於殺人父母”這句話。
兩千兩銀子啊,他一家人做幾輩子衙役都賺不到的。
知道你舒家財大氣粗的,瞧不上這點錢。
可你就不能行行好,體諒體諒我們草根的難處,讓我們也有暴富的一天嗎?
你有案子要報那是你的事情。
咱事情一件件解決不好嗎?
先把這裡的事情解決了,再繼續解決您的事情,難道不行嗎?
就一定要摞在一塊,你擠兌我,我擠兌你,扯皮來扯皮去,到最後不了了之嗎?
衙役甲早就想的透透的。
舒家要賠對方十萬兩,和對方要賠舒家錢,兩件事若是分開辦,他能得到雙重的獎金,一共二千兩。
若是一起辦,兩邊一衝——那,那不就是個零蛋?
他忙活來忙活去,就為了零蛋?
他才不傻呢!
舒家要去衙門報案,不在這裡解決,他攔不住。
但他好歹要先把那一千兩獎金給落實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