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 作品

第33章 有關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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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前幾天,我的朋友麗娜還在對我說那件事。

 早些年我們都還小的時候,我媽媽在縣城裡開著商店,她的爸爸天天在我家店裡酗酒。由於經濟大權掌握在她的媽媽手上,所以賒帳是難免的事。我媽呢,平時非常地糊塗,又剛到富蘊縣生活,看所有的哈薩克人都長得一個模樣。因此當麗娜的爸爸提出要賒賬時,很令她猶豫——雖然平時經常和這人碰面、打交道,但根本叫不出名字。也許知道名字,又不知道是所知道的那幾個名字中的哪一個──當然,又不好意思露出不知道的樣子。便煞有介事地打了欠條,表示對其相當熟悉,相當放心──不怕你賴賬,我認得你。

 其實,她只認得他的女兒,就是麗娜,天天跑來找我玩的那個小丫頭。於是欠條上那幾個債務人看不懂的方塊字如此寫道:

 麗娜的爸爸一瓶酒。

 並高高貼在貨架上。

 麗娜說:“我媽知道後氣死啦!罵我爸說:‘你自己在外面丟人現眼也罷了,幹嗎還要把咱丫頭一起搭上?現在好了,去買東西的人都知道麗娜的爸爸是酒鬼……’。”

 其實我媽還有一張欠條打得更有創意。那天小阿流的爸爸也賒了酒去。我媽想寫“阿流的爸爸一瓶酒”,又覺得不妥當,怕過不了多久就忘了“阿流”是何許人也。於是找人打問“阿流”是什麼意思。結果發音不對,說成了“阿尤”。那人就告訴她是“熊”。我媽回去就立刻喜滋滋寫道:“狗熊的爸爸一瓶酒。”覺得這名字別具一格,永遠都不會忘記。後來阿流爸爸來還賬時看了氣得要死。

 當然,不是所有的欠條都能保證酒鬼的信譽,我媽為此吃了不少虧。其中較為慘痛的一次是她那天在沒有問清楚的情況下居然放心大膽地把欠條交給對方簽寫。半年後她終於坐不住了,拿著那張鬼畫桃符似的破紙片到處找人請教。翻譯過來的意思居然是:“阿姨對不起,我們是酒鬼。”

 可以想象當時我媽有多生氣!她對我說:“娟啊,喝了酒的人咱都不能相信!”

 可不久以後,她又信了人家一次。不過十塊錢而已,可那傢伙就是不還。借的時候好話說盡,指天劃地發毒誓某某日定還,否則就如何如何云云。借了以後,從此再也見不著他的人影。偶爾在街上遠遠遇到,便把帽子往下一拉,轉身就閃——不過十塊錢而已。

 後來聽說這些酒鬼們脾氣都挺大,找你借錢時,你越是不借,他越是不服氣,越是要纏著鬧著借到手不可。並且在心裡發誓一定不還。若要他還,你辛苦討債的難度是與你當初給借錢之前的那種種不信任、不情願、抱怨、阻撓的態度成正比的。果然如此。後來當我媽又一次在街上碰到那人時,就筆直走上去攔住他,提醒他十塊錢的事,結果這人居然矢口否認借過錢,轉個身還想溜。我媽氣極,拽住他袖子就在大街上大聲數落起來。圍看的人越來越多,他也急了,反手一把將我媽推在地上,拔腿就逃。我媽跳起來就追。於是這兩個人一個在前面跑,一個在後面追,穿大街,過小巷,聲勢不小。那情景我雖不曾親眼看到,據我媽後來的描述,一定相當精彩。我媽說,那人一邊跑,一邊還回過頭理直氣壯地嚷嚷著什麼,仔細一聽,用的居然還是漢話:“……哼,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哼、哼……人不要臉,鬼都害怕……”──我媽當時真是憤怒到了極點!後來終於累得追不動了,只好氣喘吁吁站在馬路邊罵街。罵了一會兒又覺得好笑,便一路笑著回家去了。於是,我媽總是很不屑地對那些沒怎麼見過世面的人說:“噫!什麼樣的酒鬼我沒打過交道啊?”

 那時候富蘊縣漫長的冬天裡,我家的商店最暢銷的商品只有酒。其他什麼也賣不動。於是為了招攬酒鬼上門消費,我家商店櫃檯外還專門擺放了方桌和條凳。有些酒鬼別有癖性,喝酒時不願給熟人看到。於是我們又專門為他們開闢了“雅座”,在內室支了桌椅拉了簾子——盡心盡力地為其提供著方便。雖然天天和酒鬼相處是鬧心的事,但為賺那點錢也只能忍。生意不好做啊。

 我呢,簡直就是在酒鬼叢中長大的。當我這邊背“離離原上草”時,他們就在那邊打著拍子跳舞,高歌“瑪麗亞!”直到現在,一看到或是想到“離離原上草”這詩,就忍不住脫口而誦出一聲“瑪麗亞!”

 那些人喝起酒來的時候——天啦,那情景教我怎麼說呢?

 他們每次買酒都是論箱而不是論瓶。一喝一整天,晚上商店關門時趕都趕不走。趕走了就聚在我家門口的空地上盤腿一坐,圍個圓圈繼續喝。喝多了便原地卸“包袱”。哎,這些人真夠嗆,轉個身就尿,根本就不避讓一下。若是在冬天,我家門前靠牆根的雪堆上一長溜黃印,一直排到街道拐彎的地方,讓人看了又好氣又好笑。

 八九歲的我常常躲在櫃檯後驚奇地觀察他們──他們用手指甲蓋生生摳開酒瓶蓋而不用啟子;他們一邊神侃一邊神飲,根本用不著互相勸酒;他們一見熟人路過,群起而攻之,不逼著人家掏一瓶酒錢絕不放人走;他們向我討一截

 棉線用來分割一顆剝好的茶葉蛋(我家還兼售下酒小菜),無論醉得多麼厲害也能分得極均勻;他們喝了酒就唱歌,唱到一定火候就開始打架,打完了就抱在一起哭,互相道歉。然後繼續唱,喝多了繼續打……沒完沒了沒原因地例數酒鬼們的事蹟,實在沒什麼意義。我自己也不清楚這些人有什麼在吸引著我。我並不會喝酒,喝也只會像喝一切液體那樣往肚子裡硬灌。酒不能帶給我任何可以稱之為“樂趣”的東西,對我來說,最好的酒和最差的酒都沒什麼區別,都辣得要死,直嗆鼻子。一杯下肚,就只能嘴呼吸了,而且舌頭又麻又脹,平擱在嘴裡,由下巴託著,好像舌頭是別人的一樣令人難受。

 我媽會喝,並且深諳箇中趣味。平時吃飯,若炒了什麼好菜,就會自斟自酌來一杯,興致上來時更是高談闊論這酒那酒的區別、特色、優劣……我們全家人在旁邊悄悄聽著,一句話也插不上。後來我的男朋友忍不住端起碗擋著嘴,悄悄對我說:“你媽真是酒囊飯袋……”

 我一直想象一種感覺:“醉”。好多人說話寫文章不負責,動不動就“醉了”,特別輕易。聽首歌也“醉”,甜言蜜語也“醉”,良辰美景也“醉”,甚至被美女看一眼也“醉”得不行了。以我看,真正懂得“醉”為何物的人首先應該懂得喝酒才對。否則,就只能像我這號人一樣,在種種美好的事物前,充其量只能說“被感動了”而已。

 真的,我曾見過那麼多的真正的“醉”了的人,步履蹣跚,跌跌撞撞。讓人不由得努力想象那時他們的世界正在經歷怎樣的顛覆:一切都在劇烈晃動,萬物狂歡……而他反應遲鈍,他意識中的所有的“尖銳”和“敏感”啊,一定已經離開了他並遠遠超越了他,進入到了天堂般的所在。那個天堂裡的一切他顯然全感覺到了——他突然跌倒在地,遲鈍地摸索起身,嘴裡嘟囔著遙遠的事情,抬起頭來,瞳孔深處一片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