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 作品

第13章 阿瑪克家的小兒子

 他連忙又另撿了一顆給我。

 我就坐在那裡一個勁兒地吃糖。他爸爸卻老是不來。我才不敢把錢直接給這個小孩呢,太不可靠了!肯定會貪汙掉。

 他爸爸阿瑪克是烏斯滿最小的兒子。烏斯滿就是幾十年前那個頂頂有名的土匪頭子,被叫做“哈薩克王”的,傳奇得要死。這麼多年過去了,他的故事仍流傳得清晰逼真,聽得人毛髮直立,激動不安。

 阿瑪克挺好的一個人,非常和氣,平時很挺照顧我們。可是怎麼會有這麼一個不像話的臭兒子?

 終於,這小子熬到小學畢業就從喀吾圖消失了。聽說在城裡打工。有一次我去城裡買東西,還看到過他一次——居然在打饢的攤子上幫人揉麵粉!好大一堆麵糰啊。小傢伙穿著背心,繫著白圍裙,頭髮上脖子上全是麵粉,正站在案板前的臺階上,“夯哧夯哧”幹得起勁。我在外面看了一會兒,本來打個招呼,喊他一聲的,卻突然想起,和這小傢伙鬥爭了這麼長時間,居然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我一般都叫他“死小孩”,心情好的時候,就叫他“小孩”。

 冬天的時候,小傢伙回來了,讓人大吃一驚的是居然還穿了西裝,並且後面還跟了個女朋友!好啊,小小年紀的,一進城就學壞了。

 大概有女朋友在的原因吧,他懂事得要命,還像模像樣地和我打招呼呢——問我生意可好,身體可好,家裡老人可好……煞有介事。然後,掏出兩塊五毛錢的零錢買啤酒,裝得跟真的似的。

 我一邊問他:“你十三了還是十四了?”一邊給他拿酒取杯子。

 他說:“十八。”

 騙鬼去吧。這也能騙到女朋友呀?

 我不理他,轉過臉去和他女朋友說話:“你對象真是壞死了!”

 她說:“就是!”

 “那就把他扔掉算了,不要了!”

 “那可不行。他嘛,還欠我的錢呢!”

 “好哇……”我往他那邊瞄了一眼:“太丟人了吧?嘖嘖,你們兩個都丟人……”

 這個女孩子就趴在櫃檯上“咯咯咯”笑了起來,這個城裡女孩子非常地開朗活潑。她穿得很時髦,和我們這裡的姑娘大不一樣,但頭髮還是很傳統地梳成了辮子,乖巧地拖在腰上。面孔雖然不是很漂亮,卻說不出地招人喜歡——這大概是因為她生著一雙彎月形的眼睛的原因吧,使她無論什麼時候看起來都像是在笑——哪怕是在生氣的時候。

 那邊那個死小孩磨磨蹭蹭喝完酒,又沒邊沒際粘乎了一陣,實在沒啥戲唱了,才率領女朋友離開。

 冬天的喀吾圖,讓人覺得喀吾圖的任何時候都沒有冬天那麼漫長。而到了夏天,又總覺得什麼時候都沒有夏天那麼漫長。好了,阿瑪克的小兒子走了,又有一個年輕人離開了。而我還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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