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水七絃 作品

第 83 章 刑附民(二)

 刑事部分的庭審和最初姜海藍直播的那一場重婚案的庭審流程差不多。

 鄧文熙唸了文書方面的證據:立案決定書、戶籍信息、取保候審決定書等等;唸了證人證言;唸了被告人供述與辯解;唸了……

 被告人和律師對證據部分沒什麼異議。

 ——因為雙方吵架、打架的整個過程都被監控拍了下來,誰先動的手,誰被打傷得最厲害,一目瞭然。

 天幕之下的世界,不少人再度對這個監控羨慕得眼睛發紅。

 舉證質證之後,梁濤向魯興華提了幾個問題,核實情況。

 便進入了辯論階段。

 鄧文熙提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因為魯興華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且在開庭之前向刑庭遞交了5萬元人民幣表達自己願意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姜海藍淡定地瞥了一眼坐在對面的羅學海,喲,還可以這樣搞啊。

 受害人不願意給被告人出諒解書,所以被告人和受害人無法達成賠償協議。

 肯定是羅學海給被告人提的建議,讓他先將一筆賠償款交到刑庭,以表示他願意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的決心,爭取法庭從寬處理,爭取緩刑。

 這一招可以,學到了。

 接著,羅學海發表了辯論意見。

 也就是那幾點。

 主動報警且向警方如實交待犯罪事實,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

 被告人和受害人因鄰里糾紛吵架、打架,雙方都有過錯。

 初犯偶犯,以往沒有前科劣跡。

 自願認罪認罰,且願意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認罪悔罪態度好。

 辯論結束之後,梁濤讓魯興華作最後陳述。

 魯興華自然知道自己該怎麼說,他表示知道錯了,請求法官對他從寬處理。

 姜海藍立即挺直了脊背,ok,刑事部分結束了,到我們刑附民部分了!

 ——

 魏晉南北朝時期。

 姜海藍瞥坐在她對面的羅學海那一眼很是明顯。

 謝安覺得有些好笑。

 按照姜海藍所傳達出來的信息,加上一些他自己的經驗之談,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是可以做的。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想要給打人者一個教訓,希望對方受到重罰,不肯原諒打人者,不願意給對方出諒解書,這種情況實在是太普遍了。

 但這個案件中的辯護律師,在受害人不肯諒解、賠償沒有談攏的前提下,能想到先把賠償款交到法院,以表明自己願意積極賠償……

 很不錯。

 方法都是人想出來的,只要合法合理,未嘗不可。

 王導鋪開紙筆,順手記下了羅學海提的那幾點辯護意見。

 他還挺遺憾的,這種證據十足、沒什麼爭議的案件,檢察官和律師自主發揮的空間都不大,不然就能看到雙方就案件事實和律法展開精彩的辯論。

 按道理來說,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應該是互相對抗的吧?

 他們“吵”

 起來會是什麼樣?

 不過也沒辦法,通常情況下都是普通的案子,那種過於困難、奪人眼球、要被特別拿出的案件還是比較少的。

 而且,誰能想到後世的案件中會有監控這種神級證據大殺四方呢?

 犯案過程都被錄下來了,還犟什麼犟?老老實實認罪爭取寬大處理吧!

 文鴦看著天幕上的被告人做最後陳述,無奈地搖了搖頭。

 後世這個認罪認罰制度,只要求被告人嘴上說知道錯了,願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即可。

 至於被告人實際上怎麼想的,心裡是否真的知道錯了,以後是否真的會改過自新……

 那誰又知道呢?

 不過話說回來,誰又知道別人心裡實際上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