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 贍養

 “你們在聊什麼?”

 一道男聲突兀地響起,把正在聊天的幾個人嚇了一跳。

 他們扭頭,就見許明輝左手抱著卷宗,右手拎著公文包,正朝他們走來。

 李樂淇柳眉倒豎,“許明輝!你嚇死人了!”

 許明輝很是無辜,他問,“你們在聊什麼不能被人聽到的話題嗎?”

 不然怎麼會被我嚇到?

 “真是不能被聽到的話題,我們就躲辦公室裡關上門悄悄聊了。”戴霖雙手抱臂,笑眯眯地說道。

 許明輝笑了笑。

 姜海藍問,“你開庭回來了?”

 許明輝搖頭,“我不是去開庭,我是去法律援助中心換了一套手續。源哥有個援助案子,開庭時間和他手上另一個委託的案件衝突了,沒法調,就把這個援助案件轉給我,我替他去開庭。”

 如果是委託案件,換律師的話,重新打印一套合同、授權委託書,讓當事人簽字,再把公函+授權委託書+律師證複印件交去法院承辦法官那裡即可。

 如果是法律援助案件,那就要找法律中心說清楚情況,然後換一套援助案件的材料,再把援助中心出的公函+律師證複印件交去法院承辦法官手裡。

 開庭衝突是常事,一旦衝突,法官那裡不能更改開庭時間的話,律師們就只能自己找人去替開庭了。

 許明輝走了過來,用八卦的口吻說道,“我今天在援助中心那邊聽到一個案子。”

 在場的幾人聞言都迅速轉頭看向許明輝。

 許明輝說:“司法局一位我不知道怎麼稱呼的領導,來援助中心找汪主任和鴻姐,說有一個贍養糾紛的案子,有家老頭子臥病在床,三個兒L子都不願意贍養他。”

 幾個律師都辦過贍養糾紛的案子,再離譜的父母子女都見過,所以此時聽到許明輝這麼說,都沒有感到稀奇,一個個面不改色,等著許明輝往下講。

 許明輝繼續說:“汪主任說按照程序,讓老人家親自簽了申請書,指派承辦律師就是。”

 李樂淇聽到這裡,點了下頭,“是啊,是這麼回事。”

 姜海藍說:“汪主任和鴻姐也怕出事,一般都是他們看著老人家親自簽了字,才會指派援助律師。”她露出個無奈的表情,“有些子女對老人負責,ta的兄弟姐妹不負責,tA不甘心,就讓老人起訴贍養糾紛,讓兄弟姐妹也負責。”

 戴霖嘆了口氣,“這原本沒什麼。”

 姜海藍說:“對,這原本合情合理,只要老人家是真心在申請書上簽字的。”

 萬一老人家並不想起訴tA的其他子女,法院打電話給老人家的時候,老人家說tA不知道,tA沒有起訴,那代理律師算什麼?

 法律援助中心也是平白添些麻煩。

 所以平時援助中心也好,律師也好,承辦法官也好,都會特別確認,作為原告的老人家是自願起訴的,是真心要起訴的。

 李樂淇盯著

 許明輝,好奇道,“但你特意拿回來說,這案子怎麼了嗎?”

 ——

 天幕之上律師們沒有覺得驚奇,天幕上眾人卻是感到不可思議。

 史弼道,“原來他們也講孝道。”

 張易聞言瞅了他一眼,尋思著他那句話怎麼聽起來那麼彆扭?

 天幕上的人也沒有說過,他們不孝敬父母長輩啊。

 你看,人家還專門有個贍養糾紛,子女不孝順,就起訴子女,讓子女給錢。

 ……但相對來說,確實感覺,過輕了。

 子女不孝順,怎麼能只讓他們出錢就完事了?

 不得吧啦吧啦……張易的腦海中一瞬間閃過多種刑罰。

 張文謙語氣溫和,“我們來談談這個贍養糾紛本身。”

 他說,“律師要辦這個案子,需要老人委託律師,或者老人去找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再把案子指給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