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律所(六)





荀彧在意的則是姜海藍所說的“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有那個“居民服務行業標準”。




縱使到了現在,也還不清楚天幕上的“錢”和他們所使用的錢是如何換算的,不清楚姜海藍所謂的“一元”……有多少購買力?




可……




“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41086元,實在是太多了!




且先不說天幕上的朝廷……荀彧閉了閉眼睛,且先不說是如何統計得出的這個“年度”“人均”的標準,每年四萬多錢,四萬多錢!




怎麼可能!




姜海藍計算賠償款,用了“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用了“居民服務行業標準”,算了“月工資”。




換算下來都是每月幾l千錢。




莫非她的意思是,天幕上的人們,每個月都能有幾l千錢的“收入”?




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怎麼做得到的?




荀彧無論如何也想不通。




他想說會不會這個所謂的標準真實性存疑,可姜海藍就是拿著這個標準在計算老婦人的賠償款!




龐統右手捏著的毛筆停在了空中,他的左手撫摸著下巴,眼底明明滅滅。




天幕上那個世界還真是奇怪。




“人均可支配收入”,這樣的內容竟然也能公佈出來讓人知道嗎?




按道理來說,這些不都是朝廷的絕密資料?




縱然是朝中官員,也未必能有多少人知曉。




為什麼姜海藍這樣的非官吏能夠輕易知道,並拿來計算所謂“賠償款”?




——




老太太的女兒女婿兒子輪流看完了起訴狀,表示沒有意見。




姜海藍說:“那就請老人家在起訴書上簽字捺印吧,我這邊再打兩份出來。”




她拿了中性筆和印泥拿過去,女青年伸手接過,溫聲對老太太說:“媽,你在這個起訴書上簽字。”




另兩份起訴書打印出來後,姜海藍拿過訂書機,將兩頁訴狀一頁賠償清單訂在了一起,一併遞給他




()們。




眼鏡青年說:“姜律師,接下來就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個案子現在還在檢察院,我把起訴書交到承辦檢察官手裡,他們向法院移送卷宗時會一併交過去。”




鬍鬚青年說:“姜律師,我們也實在是生氣,對方一直和我媽不合,經常和我媽吵架,這次更是動起手來,把我媽打傷了!我們希望對方能夠重判。”




姜海藍解釋道,“我這邊接的是刑事附帶民事,我只對民事賠償部分負責,追究刑事責任是檢察院來提,量刑建議也是檢察院來提。當然,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出,我們希望重判,可是……”




她對對方露出了一個無奈的表情。




眼鏡青年問,“姜律師你不能爭取嗎?”




“我可以爭取,我可以在起訴書裡寫希望從重處罰,”姜海藍再度重複,“可我只是刑附民,我負責民事賠償,刑事部分是檢察院來起訴,檢察院提量刑。”




姜海藍想了想,解釋道,“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是由檢察院來,因為如果放在傷者和傷者家屬手裡,那要是有錢人殺了人,賠償傷者家屬幾l百萬,傷者家屬拿了錢,是不是就有可能諒解對方,不追究對方責任了?”




女青年說:“對方的兒子也找過我們,說給我們賠償款,但要求我們出諒解書,我們沒同意。”




她看向老太太,“我媽都被打成這樣了,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姜海藍神色無奈,“可不是所有的家屬都像你們一樣。”




那倒是,三個青年也理解姜海藍的意思。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對不愛重家人的人來說,拿幾l百萬出個諒解書可是太划算了,家人的生命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