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四)

第三個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也是酒駕,把護欄撞壞了。




姜海藍接過簡以珊遞過來的具結書,簡以珊介紹道,“這個人是第二次了,所以我們提的量刑建議是拘役三個月,罰金兩千元。”




姜海藍驚訝地抬眼看簡以珊,“第二次?”




簡以珊“嗯”了一次,“上次他酒駕我們沒有起訴他,現在是第二次。”




姜海藍表示明白,放過了他一次,他犯了第二次,那就不能再放過他了。




這個嫌疑人也是看起來挺老實的樣子,他向簡以珊求情,“我這個能不能監外?”




簡以珊看著他,語氣很認真,“我和你說過了,真的不行,你之前情節輕微,我們對你做了不起訴決定。你這次又犯,我們是考慮到你認罪態度好,給你提的拘役三個月。”




她問,“你看吧,要籤的話我們現在就籤。”




姜海藍給他講了一遍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就不能上訴的事,並叮囑他,“你這是第二次了,不管到時候法院怎麼判,你都要吸取教訓,不能再酒駕了!”




嫌疑人最後同意了籤認罪認罰具結書。




姜海藍陪他們錄像、簽字,結束之後,她和簡以珊說了一聲,去了先前來敲門的檢察官的辦公室。




她站在門口,抬手敲了敲門。




正在敲鍵盤的檢察官助理聞聲抬起頭來,看到是她,笑著教導,“姜律師。”




他站起身來,問道,“要喝茶嗎?”




姜海藍立即婉拒,“不用不用,我剛剛已經喝過了。”




“那你先在這裡坐一會兒,我去三樓叫楊哥。”




“好的。”




——




“果然。”




北宋時期,歐陽曄臉上掛著些微奇異的笑容。




既然是人,那麼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他們都是一樣的。




犯過錯之後沒有被重懲,有些人會吸取教訓,從此謹言慎行,避免再犯同樣的錯。




但有的人,會因此不把這個錯誤當回事,再犯錯之後,指望還能被寬恕被放過。




犯了法還能有“不起訴”和“緩刑”,呵呵,總有些人是不懂得珍惜的。




歐陽曄心想,不過好在他們沒有一味的心軟,可一不可二。




否則他對天幕上的這個“朝廷”可就……




明朝位面。




明武宗正德年間,清江知縣殷雲霽另有想法。




因為天底下的案件各不相同,犯人動手的原因、方式、程度也不一樣,被傷害的人……有的人無辜,有的人卻是罪有應得。




所以,對某些特殊情況進行特殊考慮是有必要的。




你我皆凡人,不能拿聖人的標準去要求百姓。




可以寬恕的……也不是不能給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