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 32

邦德犀利地看著布萊恩:“這話如果讓m女士聽見,你再也別想離開倫敦了。”




“我什麼都沒說。”布萊恩立刻低下頭,假裝很認真地研究起了已經反覆看過很多遍的這次行動的目標。




他和邦德要抓捕一個在世界各地流竄作案的國際炸.彈犯。這位炸.彈犯有一個顯著特點,或者說是令他危險程度大幅上升的地方,即作案地點隨機、缺乏明確目的性,彷彿他每次只是心血來潮對著世界地圖扔飛鏢,來決定自己下一次要在哪裡揮灑‘藝術’細胞。




mi6廢了挺大力氣才確認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彈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島嶼國家——馬達加斯加。




沒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動手會是什麼時候,又將針對哪個倒黴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儘快將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為了審訊,以確認恐怖分子背後是否有組織或更高一級的指揮者。




但布萊恩前段時間才從‘福爾摩斯是個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來,大腦對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內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細閱讀著任務介紹,看著看著就忍不住問邦德:“你說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選犯罪地點的?”




邦德還真的想過:“這種人大部分情況下都是為了錢,他可能有一個或複數個僱主……僱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歸根結底不外乎錢、權、和政治需求這幾項。”




布萊恩認同他的觀點。




假如這是一本偵探小說,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簡直‘庸俗’到了極點,或許這就是為什麼特工行動時一般不會對敵人的想法尋根究底。




沒那個必要——他們所有基於理性、壓過良知的行動,都出自人類最原始也最殘暴的慾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島國正值盛夏,下了飛機,一陣酷暑熱浪撲面而來。才在太陽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鐘,布萊恩的襯衫領口處就被汗水浸透了,他看著泥土地兩側身穿背心短褲的當地人,喃喃說道:“我要去換個t恤。”




邦德難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去換個t恤。”布萊恩很快下定決心,重複說道,“你等我一下。”




他走到城市中唯一的一家服裝店,十分鐘後穿著一件印著盜版海綿寶寶的短袖和深色短褲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