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新生 作品

第484章 離開范家縣!

 若是去其他城市,舉目無親,等同於流浪。 

 確定了心裡的想法, 

 周玲開始收拾東西,不過,掃了一圈,她覺得家裡的破銅爛鐵,鍋碗瓢盆,都可以不要,到了燕京,直接買新的,她只要人過去就行。 

 “不行,我不能浪費,賣掉換點錢也行。” 

 “這個家裡,但凡能賣的,全都賣掉。” 

 想到房主剛剛的態度,周玲覺得,把房主的東西,賣掉,也不失為一個報復的方法。 

 比如這個屋子裡本身帶的水缸了,鐵鍋了,這都能換錢。 

 能換一毛是一毛,反正,她離開范家縣,帽子叔叔不可能因為賣掉這些小東西而通緝她。 

 等帽子叔叔找到她,她直接說不知道就行。 

 最多照價賠償而已,不至於蹲監獄。 

 這一點法律知識,她還是懂的。 

 當天晚上,周玲把目之所及,能換錢的全都賣了,不少東西都是賤賣,給錢就行。 

 她自然不會再等到明天房主來了,再做離去,處理完能賣的物品後,周玲買了一張直達燕京的火車票,踏上了前往燕京的旅程。 

 次日, 

 當房主來收房的時候,看著光禿禿的院門口,一腦門的問號,我的大鐵門呢? 

 還有院子裡的鐵柵欄哪兒去了? 

 做飯的鍋也沒了。 

 傢俱也沒了 ! 

 前前後後,轉了一圈,看著空蕩蕩的房間,房主差點以為這裡不是他的。 

 這時,他如何還不明白,家裡的東西,全都被周玲賣掉。 

 “該死的白眼狼,我昨天就不應該給你一晚上時間,我真是賤啊,你這種畜生,就應該當場攆走。” 

 房主悔不當初,氣的直跺腳,旋即掏出手機,撥打110。 

 “我要報警,我的住戶把我的東西全都給我賣了……” 

 此刻的周玲,摸著鼓鼓的衣兜位置,裡面全是零錢,是她把原房主東西賣掉後換來的,有四百多塊,她身上現在,有將近一千塊。 

 “報警也晚了,找不到我人,等找到我了,我也可以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