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0章 文字遊戲

 不然私底下換了,他們還能把每層鞋底拆開來看? 

 對大部分人而言,納鞋底用的綢緞還是碎布,沒有區別。 

 元德壽:“成,需要多久?” 

 祝三齊大部分時候都在派收手工活,按照過往的慣例給出一個結果。“一個月。” 

 比之前的工期是長了些,但這不是秋收將至,也快到恆榮祥的旺季,備貨才是主要的。 

 祝三齊:“每旬交貨一千至一千五百套,餘者最後一次交清。” 

 若是加錢,他們也可以趕工,縮短工期。 

 元德壽抿緊嘴不說話了,恆榮祥代工只需要一個月,少府拖了他們幾十個月,還得求爺爺告奶奶好話說盡。 

 終於知道以前受得都是什麼鳥氣。 

 元德壽初次試水,還不知道恆榮祥有個加錢趕工的選項。咬牙道:“行。” 

 祝明月見雙方說定,“擬契吧!” 

 和右武衛的生意可以口頭約定,因為雙方合作過數次,彼此認可信用,加之有段曉棠居中調和。 

 右屯衛退一步,哪怕只是一張沒有實際約束力的契約,但祝明月態度要擺出來。 

 元德壽發揮一個官場老油條的基本素質,“契約上不寫衣裳鞋襪,寫……” 

 他們做的事到底遊走在灰色地帶,民不舉官不究,但落實到紙面上,終究是個把柄。 

 徐達勝猜到他的顧慮,解釋道:“長史不必憂心,我們恆榮祥賣毛線製品,主業是做毛衣毛褲毛襪和毛線鞋子的。” 

 元德壽遲疑一瞬,徐達勝補充道:“從來沒有拿這些東西當軍需的。”寫明瞭也沒事。 

 因為是新事物,價格高昂,一套全包下來,能換好幾年的衣裳。 

 徐達勝多年商場經驗,不肯在契約上留漏洞。特意註明是經由元德壽提供的材料製作,否則那天“反咬一口”,讓他交出五千套毛線製品,不得虧死。 

 他送布就做布衣布鞋,要是送來的毛線,就做毛衣毛襪,交接的單子上會落實。 

 實物與契約一對照,就知道是玩的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