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落千語 作品

第一百八十四章 慣之如殺子

 不得不說葉盛銘就不是個做生意的料,這大半年他可夠倒黴的。

 先是被周紅豔拒絕了,之後就拿錢和別人一起幹了一個賣特產的店,一人投資了一千塊錢。

 結果半年下來,一千塊錢不但沒回本,對方讓他追加投資,要不然貨都進不來。

 可是明明他們店裡還有一堆貨沒賣出去呢!關鍵這年頭也不認什麼特產啊!

 一家家能吃飽穿暖就不錯了,你以為誰都是高百萬啊!

 拿一百二百沒當回事,現在還在大部分人一個月工資就幾十塊錢呢!

 葉盛銘想撤股,但是那人不同意,而且說了,就算撤股也沒錢,因為錢都投在商品裡了。

 反正說白了,錢肯定是拿不回來。如果真想撤股的話,房租一人一半兒,剩下的可以拿東西抵。

 也就是說,真的撤股也只能拿出來按照錢所分的比例的東西,關鍵是這些東西對於他一點兒用都沒有呀。

 葉生明感覺自己被人騙。而且騙他的這個人他還認識。

 可是人家你說的也沒錯,當初也沒人逼著你跟他合夥做生意。是他聽說那人要開店,非要投資的。

 業務都是那個人在跑,那個人的媳婦兒在店裡看店賣東西。葉盛銘是偶爾去一趟,所以賣多賣少他根本就不知道。

 說來說去就一筆糊塗賬,反正最後的結果就是幹了半年。一分盈利沒看到,反倒搭進去了一千塊錢。

 這是葉盛銘都不敢告訴他媽,怕老太太跟著上火。等到第二年葉安安交學費和生活費的時候,他只能去跟葉盛蘭借錢了。

 因為之前葉安安手裡有三百塊錢,不過那是一年的生活費而已。扣除寒暑假每個月三十剛剛好,這是他當初答應葉安安的。

 其實後來葉安安又要回一百,說是這一百塊錢是要給邱月茹存上的。

 等到九月份又開學的時候。葉盛銘強交了學費,只拿出五十塊錢。

 其實,葉安手裡有錢,但是她有錢是一回事,這是葉盛銘該給她的生活費。

 就因為這筆錢,邱老太太找她來鬧了好幾次,葉安安都沒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