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培柱 作品

第268章 頂格處罰

 聽到阮春民書記的話,丁為民深表認同地點了點頭,並緊接著附和道:“是啊,阮書記您說得太對了!更為可惡的是,省紀委副書記吳俊簡直就是知法犯法啊!他居然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對徐建國同志實施了極其惡劣的人身虐待行為。不僅不給徐建國同志提供食物和飲水,甚至連基本的休息時間都不給予,而且還妄圖手持橡膠棍對徐建國同志進行人身


傷害……”說到這裡,丁為民的聲音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幾分,顯然內心充滿了憤慨之情。

 “現在這個案子處理到哪一步了?”省委書記阮春民表情凝重,語氣帶著幾分急切和擔憂地問道。

 “目前,省紀委已將所有相關材料整理成詳盡的文字報告,並正式遞交給了檢察機關。接下來,省檢察院將擇定一個合適的日期進行最終的宣判!”丁為民神情肅穆,他的聲音低沉而堅定:“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下的誣告罪行,檢察機關必將依法依規,從重從嚴,給予最嚴厲的頂格懲處!”

 他的話語充滿了正義的力量,讓人感受到法律的威嚴不可侵犯。在這個關鍵時刻,每個人都期待著司法公正能夠得到徹底貫徹,讓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