艽塵 作品

第六十一章


畢竟母女二人離開湖州,能在杭城有一處落腳的地方,安定下來,就已經很不錯了。

這棟房子帶周圍的十畝田地,作價白銀四十八兩。

陳幼筠和母親商量過後同意了,幾人約定好第二日一早到官府簽訂契約。

第二天一早,陳幼筠、章雲娘和牙人、賣家一起,先去縣衙購買契約紙,然後將與賣方事先約定的合同細節謄寫到契紙上,經雙方確認無誤後,交由官府加蓋官印,最後繳納完畢契稅,這個小院,就算正式過戶完畢。

牙人提醒章雲娘幾人還需要抽空去里正那裡報戶。

擇日不如撞日,陳幼筠、章雲娘和銀杏三人,看天色還早,也沒有看黃曆,選吉日,直接回包子鋪收拾東西,僱了車,直接搬進新家。

因為第二日兩個店鋪都要開門營業,章雲娘母女三人匆匆收拾擺放好搬過來的東西,簡單做了餐飯吃了,各自挑好自己想住的房間。

章雲娘住主臥,相鄰的臥房住著陳幼筠,銀杏選了與廚房一牆之隔一起臥房。

一般搬遷新居,需要正式通知親朋好友自己喬遷新居,還需要選黃道吉日,然後親戚朋友還要來新家熱鬧一番。

陳幼筠直接省了這些步驟,在杭城除了做生意結識的人,其餘的就只有李老爺和梁老爺兩家了,這兩家與陳家頗有些“齊大非偶”的意思,也就是俗世上的不在一個階層,無法論交。

平日有事求助,人家肯定會相幫,日常走動,彼此都不知道如何相處,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

來日方長,這新家三人住著正合適,雖然大件傢俱前主人都沒有帶走,但是還有不少需要添置的小物件,陳幼筠裡裡外外打量著。

陳幼筠和母親還有銀杏合計著,記下要添置的物品,等以後一點一點的買回來,佈置好。

除了廚房使用的鍋碗瓢盆,堂屋裡的擺件,臥房的梳妝檯,還要買些花果樹木來。

想著湖州廣濟巷的家,陳幼筠打量著這個新家,雖然面積比不上那個大,沒有那個家好,但是這是她和母親二人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錢置辦下的產業,誰也搶奪不走。

以後,她和母親的日子會越過越好!再也不會因為自己不是男孩而被人欺負。

陳幼筠對未來充滿期待。

第二日一早天還沒有亮,閩大郎趕車來接,先送銀杏去包子鋪,再送章雲娘陳幼筠去食鋪。

閩大郎自從跟著陳幼筠跑著找鋪子後,就一直單領一份工錢,幫著跑腿。

自從搬了新家,陳幼筠考慮兩家店鋪一早需要開店,還要採買,就租了一輛驢車,交給閩大郎,一早一晚接送她們三人,還負責每日米麵糧油菜蔬等物資的搬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