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曬太陽 作品

第201章 她不可能做出那種事

 "咳……有啊。"

 嚴浩初摸了摸鼻子:

 “黑子怎麼說也是我養大的,算半個兒子……”

 雲清清樂了:

 “行,你說算就算。說說案情吧,講詳細些,不要漏掉任何細節。”

 “我這都準備好了!”嚴浩初立刻拿出一疊紙遞上來,正是手抄的卷宗。

 雲清清拿起卷宗仔細翻閱起來,表情漸漸嚴肅起來。

 經過她一邊查看一邊詢問,很快理清了來龍去脈。

 這是一樁古怪的連續失蹤案。

 最開始一樁報案是始於兩個月前,一對市井小商販夫婦的獨生女失蹤。

 當時的官府查了幾日,在商販家附近的河邊找到了那姑娘的鞋子,最後認定她是投河自盡了。

 商販夫婦起初不願相信,說自家閨女向來性格開朗,根本沒有理由投河。

 但官府卻又查出一條線索,有人目睹商販的女兒近期跟一個男子走得很近,經常私會,而就在那姑娘失蹤前兩天,還有人看見她和那男子大吵了一架。

 辦案的官差猜測那姑娘是為情所傷,一時想不開便投了河,那河邊的鞋子就是證據,就此結了案。

 商販夫婦萬般不願相信,但也毫無辦法。

 只是,那條河的上下游都打撈了個遍,也沒找到姑娘的屍體。

 而就在這件事草草結案不久,第二個失蹤姑娘的家人也報官了。

 從卷宗上看,這第二樁案子跟前面那商販女兒失蹤的案子如出一轍。

 唯一不同的是,經過官府的查訪搜尋後,在姑娘最後透露要去看日出的山上,一處懸崖邊找到了她被樹枝掛住的半邊衣角。

 而這一次也有目擊證人說這姑娘最近跟一個男子走得很近。

 最後這個案子也被以姑娘想不開跳崖自盡結案。

 由於兩個案子分別發生在兩個不同的轄區,斷案的分別是兩個縣令,因此兩邊都當成了獨立的案子來處理,並未覺得覺得有什麼不妥。

 直到第三樁案子發生。

 第三次,失蹤的是帝京近皇城一個老秀才的獨生女,這家本沒什麼背景,但那姑娘自小訂親的未婚夫有出息,在秋闈中入了三甲,如今成了翰林院編修。

 那未婚夫跟姑娘感情深厚,這案子就直接給捅到了六扇門。

 一查之下,又是有風言風語說姑娘跟來歷不明的男子有來往,這次又是在河邊找到了姑娘的鞋。

 刑部負責此案的主事本也想用投河自盡來結案,但姑娘的未婚夫可不像平頭百姓,他根本不認可這個結論。

 還當場指出一個人若一心想投河自盡,那根本就沒必要專門脫掉鞋子,還偏整整齊齊擺在岸邊!

 加上多方打撈也一直未見屍體,案子便一直懸著,在那翰林院編修的未婚夫各處奔走下,上面開始施壓,要徹查此案。

 而也是在第三樁案發後,有人意識到,這並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件,這個人就是嚴浩初。

 第一樁案子發生時,嚴浩初還在那個轄區做捕快。

 當初結案時他就有異議,奈何人微言輕,胳膊拗不過大腿,最終那轄區的縣令還是強硬地把案子定為自殺結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