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連煮咖啡 作品

第364章 何宏勝指認蕭遠峰

 蕭遠峰看到此人,整個人都愣住了。

 因為這個人正是何宏盛。

 攝像師們見此人前來,趕緊都把鏡頭對準了他。

 何宏盛看了蕭遠峰一眼,又扭過頭看向攝像頭。

 “大家好,我是前江城市刑偵總隊的法醫何宏盛,當年李文宣自殺後的屍檢就是我負責的。”

 說完他又拿出一張已經發黃的屍檢報告。

 “這張,就是當年屍檢報告的真實原件,我當初的屍檢結論是,李文宣跳橋自殺前,身體就有多處受到毆打產生的淤傷,除此之外,我還在孩子的體內檢測到了三個男性的dna,並且死者肛門有嚴重撕裂的情況,由此我斷定,李文宣生前遭受過多名男子的暴力x侵。”

 此話一出,又是一枚重磅炸彈丟進記者群,整個現場都炸了。

 原來李文宣當年真的被霸凌和性侵過。

 何宏盛繼續道:“當年這份報告我明明提交上去,卻被以事實不明為由給駁回,後來蕭副市長就親自來見了我一面,他竟然以我兒子的工作威脅,讓我銷燬這份鑑定書,重新寫一份。

 當年我兒子正面臨結婚,一旦丟了工作可能會影響他的婚姻,我被迫只能選擇和這位大領導同流合汙。

 但這件事成了我心底的一道抹不去的恥辱和傷疤,後來我偷偷展開調查,並且用蕭鼎坤的毛髮做了dna鑑定,我才確定原來蕭鼎坤就是性侵受害者的真兇之一。”

 因為良心上過不去,我第二個月就選擇了離開警隊,但今天我不能再繼續幫助他隱瞞下去了,這個世界,不應該是黑白不分,惡人當道的。

 蕭遠峰此刻只能做最後的掙扎:“何宏盛,你知道你這樣胡言亂語,自己會付出什麼代價嗎?你這樣汙衊我,有沒有想過後果?”

 這無異於在提醒對方,你拉自己下水,也等於承認了自己的問題。

 因為法醫出具假屍檢報告會構成偽證罪。

 根據《大夏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