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香丁釗 作品

第九十三章 分家

  丁四富喜極而泣,磕了個頭哽咽道,“謝謝二爺爺,我會好好幹活。”

  除了丁有壽,丁家大房所有人都樂起來,包括哭著的丁三富。這麼小就開始掙錢,八兩銀子肯定能掙夠。而且,自家也不用養活這個吃白飯的小瘸子了。

  丁壯可不是吃虧的性子,又指著丁有財手裡的二兩銀子說道,“四富說要攢夠八兩銀子,那二兩銀子是我送他的。你們先收了二兩,只剩六兩了。”

  王氏從上地爬了起來,說道,“正好二叔、三叔、里正都在,麻煩你們做個見證。我們要同丁有壽分家,他媳婦害了我兩個兒子,她閨女還跑了,我們一家不想跟他一個房頂住著……”

  丁有壽不願意,鼓著眼睛吼道,“爹還活著,不能分家。”

  丁有財也堅決要分家。

  丁山也同意。若丁有壽住在家裡,這個家永無寧日。先把家分了,等自己死了他們再去衙門過戶。

  丁有財夫婦又提議,作為對丁三富、丁四富的補償,丁有壽必須淨身出戶。

  丁有壽更不願意,跳著腳罵人。

  夏里正對王氏說道,“要給別人留活路。郝氏害丁香,是你婆婆指使的。害三富四富,就有你的原因了。若你不挑事兒,不欺負郝氏,她也不會把對你的恨發在兩個孩子身上。現在你們又不給有壽留活路,就不怕把他逼急了像郝氏一樣?”

  丁有財和王氏才怕了。

  最後商定,家裡的四畝地、四貫錢、五隻雞,丁力留三貫錢,跟丁有財生活。

  丁有財三畝地、這個院子、五隻雞。

  丁有壽一畝地一貫錢,讓他把村頭那幾間破房子修整修整,住去那裡。

  丁有壽還想分丁釗剛才送丁有財的銀子。

  丁有財沉著臉把銀子還給丁釗,“等分完家再給我。”

  丁有壽方沒言語。

  由丁釗執筆寫了分家文書,當事人和證人按手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