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 作品

第211章 一家子都是混蛋!

  也就是說……

  就算證實了宋濤強殲了羅小小,也不能抓捕宋濤,更不能對宋濤判刑。

  最後的解決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進行賠償。

  看著囂張不認錯的宋濤,張海龍心裡很生氣,十一週歲就敢強殲,長大了還得了?

  現如今,張海龍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可能讓宋濤家裡多給羅小小一些補償。

  但接下來的事情發展並不順利。

  首先,羅小小父母拒絕和解,不要一分錢補償,只要求法院重判宋濤,最好判宋濤死刑。

  其次,宋濤的父母也拒絕賠償,一口咬定就是羅小小強迫的宋濤,宋濤稀裡糊塗丟掉了童子身,對以後的發育產生重大影響,宋濤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理應羅小小家裡給宋濤補償。

  張海龍直接把案件資料移交給檢查機關,檢查機關確認無誤之後,交給法院審判。

  法院最後判決羅小小勝訴,讓宋濤給羅小小道歉,然後宋濤家裡給羅小小一百萬的補償。

  宋濤的父母不服從判決,要求上訴。

  一個星期後,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

  派出所裡。

  唐敏摟著羅小小哭個不停。

  張海龍怎麼安慰都沒用。

  唐敏聲淚俱下的哭訴:“我女兒被那個小畜生糟蹋了,你們為什麼不抓他?法院為什麼不判他坐牢啊?為什麼啊!”

  張海龍耐心的解釋:“法律有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孩子犯了法,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那我女兒白被糟蹋了?”

  “……”

  “是哪個狗東西制定這樣的法律!良心被狗吃了嗎!”

  “你別激動,聽我說,國家制定這樣的法律,是有特殊考慮的,只要是因為……”

  “不要跟我解釋!我不想聽!我只想要個公道!”

  唐敏瞪著紅腫的眼睛,怒視著張海龍:“我問你,如果是你女兒被糟蹋了,你會看著不管嗎?”

  “我……”

  “如果是縣長的女兒被糟蹋了,法律規定還有用嗎?”

  “……”

  “如果是市長、省長的女兒被糟蹋了,又會如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狗屁!”

  唐敏怒聲罵道:“不要忽悠我!我不是傻子!還平等?哪裡平等了?我有個親戚去年不小心撞死了一條名貴的寵物狗,對方索要八十萬的賠償,我親戚拿不出來,直接判了三年,現在還在監獄啃窩窩頭呢!如果我親戚是縣長?對方敢這麼囂張嗎?會被判刑嗎?這就是你說的平等?”33qx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