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難藍 作品
第391回 朋友or死敵
以宋南徑糾纏不休的個性來看,她落下了錢包這種事情,是個很好的藉口。
黎蕤在別的方面或許不夠了解宋南徑,但對於他死纏爛打的本事,有著深刻的認識。
他多年來一直這樣。
當初他們結婚後,他在外面養著一大堆小情人,被她撞破,她順勢要離婚,宋南徑便開始發揮他不要臉的功力了。
如果不是她後來用了那種手段擺他一道,宋南徑大約也是不會和她離婚的。
但這不是出於愛。
黎蕤起初也覺得,宋南徑對她是有些喜歡在的。
但結婚後不久,她就發覺自己是想太多了——與其說宋南徑愛她,還不如說宋南徑愛溫敬斯。
他平時講五句話裡,起碼有兩句要帶溫敬斯的名字。
愛是玩笑話,嫉妒才是真。
宋南徑對她的糾纏不休,更像是一種執念。
黎蕤和溫敬斯還有宋南徑是同齡人,三家交情頗深,她幾乎是同時認識的溫敬斯和宋南徑。
溫敬斯從小就優秀,比同齡人成熟,有勇有謀,總得長輩誇讚。
黎蕤也喜歡跟在溫敬斯屁股後面玩。
溫敬斯比她大一歲,宋南徑跟她同歲,小孩子都比較喜歡跟比自己大一些的夥伴玩。
而且,宋南徑小時候就喜歡花花草草和蟲子,大家玩的時候他就擺弄昆蟲。
黎蕤最怕蟲子了,至今都怕。
所以她當然不願意跟宋南徑玩。
宋南徑小時候話挺少的,大家一起的時候,他都很安靜,長輩們也很少提及
他。
聚會場合,長輩們誇的基本上都是溫敬斯。
後來黎蕤認真想過,宋南徑大約是在那個時候就開始嫉妒溫敬斯了,男人總喜歡說女人愛競爭、嫉妒心強,其實自己嫉妒起來可比女人恐怖多了。
宋南徑後來做的事情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包括他對她的“執念”。
不是因為愛,只是因為她從小被認為是“溫敬斯的跟班”,後來又成了“溫敬斯的女朋友”。
所以宋南徑要把她搶走,以此來證明自己“贏過”溫敬斯。
宋南徑這個人手段太下作,性格太變態,掌控欲太強,偏執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