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知閒閒 作品

第七章 野蠻與文明交融的時代

 面對討人喜歡的被告,這些貴族夫人往往會展現出自己善良憐憫的一面,為被告鳴不平,這樣的聲音一多,法官也會酌情做出判決。

 如果實在長得醜的被告,哪怕只是因為說了一句髒話,也可能會被判處絞刑。

 有一個經典的案例,有一個人只是在晚上將自己塗黑,並沒有做出什麼犯罪的舉動,可最後卻被法官與陪審團一致判了個死刑。

 他們做出判決的依據是:一個正常且無不良嗜好的人,是不會做出在晚上將自己塗黑的行為,除非是小偷,而對於被抓到的小偷,絞刑是最適合他們的歸宿。

 有理有據,讓人信服。

 哈斯塔只是默默聽著,參考這些案例的具體判決情況。

 這些起訴基本都很簡單,在莊園幹活的農夫或因沒有及時施肥除草,或因幹活時偷懶,從而導致作物最後的收成不好。

 無業遊民,基本是因為小偷小摸,搶劫盜竊等罪名被捕,一般都不會存在什麼冤屈。

 為貴族工作的僕人,有可能是偷東西,有可能是打碎某件價值較高的物品,也可能是因為單純得罪那些貴族。

 第一類被告,情節一般不會嚴重,只要會傾訴自己的生活有多麼不容易,那麼十之七八會被無罪釋放,這也是貴族陪審團們滿足自己善心的主要機會。

 第二類被告,只要偷盜情況屬實,那基本都是死刑起步,無論涉及的金額有多少。

 在他們看來,哪怕你去當一位乞討為生的乞丐,也比當一位小偷強盜更值得被拯救。

 第三類被告,情況就比較複雜了。

 貴族與貴族之間有時也不那麼和諧,一般都是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決,可能用金錢賠償,可能入獄關押一段時間,也可能是死刑,除非是有貴族強硬幹預。

 時間漸漸流逝,今日法庭審判也來到尾聲。

 其中,有一例判決最讓哈斯塔印象深刻。

 一位農夫因砍伐種植園的小樹,還放火燒了玉米堆,砍傷了馬和奶牛,被法官判處了絞刑。

 在這刑罰動不動就是絞刑起步的世界裡,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法官給出的判決理由是:玉米和奶牛都可以用金錢來彌補損失,而樹木不行,因為樹木的損失是不可彌補的,所以施害者需要付出生命代價作為償還。

 聽到這裡時,哈斯塔險些無法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砍伐一株小樹竟然比焚燒玉米堆和砍傷奶牛判得要重!

 魯恩的貴族們真有這麼重視生命嗎?

 還是因為受到大地母神的影響,認為萬物生命皆可貴?

 可為何一點小偷小摸都要直接處死?

 難道那些人的生命並不值得重視?

 尊重生命的同時又漠視生命。

 這是野蠻與文明交融的時代。

 哈斯塔最後只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