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封臣 作品

第150章 鐵面判官實言計劃

 “我告訴你了,楊林這個人對皇上是絕對忠心的。有皇上、有侄子楊廣給自己的信,靠山王楊林明知道要想湊齊這五十萬兩銀子,就得在山東刮地皮,刮山東的民脂民膏,這是件不道德的事情,這是件不應該的事情。但他明知道如此,他也不敢違抗他哥哥的命令,對聖旨是不折不扣。於是,在兩年多前,他又著手開始在山東搜刮這些民脂民膏了,為他哥哥準備著這五十萬兩的龍衣貢。

 “那麼這件事情,我知道。說我為什麼知道了?靠山王楊林手下有我的親戚,他告訴我了。三年前就把這件事情告訴我了。我一聽,好傢伙,山東老百姓這麼苦,還要刮地皮,還要為皇上準備什麼龍衣貢,一共五十萬兩啊,這是山東父老的血汗錢。但是,我也看出來了,這個靠山王楊林,他還是比較把握住度的。他沒有在一年加緊搜刮老百姓,他是慢慢地薅、慢慢地刮,溫水煮青蛙呀。我估計照他當時搜刮老百姓的速度,這五十萬兩銀子,怎麼也得搜刮三四年。所以當時,小弟我就萌發了一個要把這批龍衣貢給結了這個心。我的意思,絕對不能夠讓山東百姓的血汗錢流出山東,我要把他給劫下來!”

 “哦?”程咬金一聽,“你不讓這山東百姓血汗錢流出山東給皇上用,劫下來,你自己用?”

 “非也!大哥,我不是這個意思。說我自己想沒想過自己留下,那當然想過了。但是,我還想,如果劫下這筆龍衣貢,未來山東再遭災,老百姓再遭難,我就可以拿這筆銀子去賑濟百姓。您看我尤俊達說到做到,我絕對不會把這一筆不義之財全部自己私吞了,這不是我的初衷!當然,劫過之後一段時間是誰也不能動。為什麼呢?如果劫下來肯定是驚天大案。到那個時候,國家也好,靠山王楊林也好,肯定會追查此案。起碼來說,兩三年之內是個風緊的時候,這個時候不能動。等到風聲過去之後,我會把這銀子留下一筆,我不能白劫呀?冒這麼大風險,說一點不留,不可能!留下一筆。剩下的絕大多數從哪裡來,我返還到哪裡去。從老百姓那兒來,我就慢慢地細水長流返還給老百姓。所以,三年前我舉辦了一次金盆洗手大會,向全天下綠林界的朋友宣佈:我尤俊達從此退出綠林!我金盆洗手不幹了,我當一個員外爺,我當做買賣的正當商人了,我再也不當響馬了。”

 “哦?你這麼幹是為什麼呀?你不就是響馬嗎?那你為何不用響馬的身份去劫東西,那不就名正言順了嗎?你幹嘛要退出來呀?”

 “大哥,您沒在綠林界待過,您不知道我們的規矩啊。小弟當年是東面的總瓢把子,我的上面還有天下總瓢把子。這人家住在山西潞州天堂縣,姓單名通字雄信,江湖人稱赤發靈官。在江湖上提起單雄信單二哥,那無人不挑大拇哥呀。但同時,他也是翻臉無情啊。執掌天下綠林界,人家老大。綠林界有綠林界的規矩,誰劫了錢財,他在山西潞州天堂縣都要分兩成紅利,要二八下帳啊!也就是說,我如果在山東去做這筆買賣,比如說五十萬兩銀子吧,得有十萬兩給單雄信。當然,我不是說我捨不得這十萬兩。主要是,如果我還在綠林界,劫了這筆銀子,勢必會給我這二哥惹禍上身。他也不允許我做這筆買賣。我還沒做呢,他就得按著我的脖,讓我滅掉這把火、滅了這個心,不讓我幹。為什麼?這件事情是塌天大禍呀!搶皇上,搶靠山王楊林,那還了得呀!那直接等於造反呢!他絕對不允許我幹。所以,我如果在綠林,就做不了這個案子,我必須退出綠林。這樣一來,即使未來我做了這筆案子,他們也不會懷疑我。”

 “那你為什麼還要找我呢?”

 “問得好!我退出綠林了,金盆洗手了。按照綠林界的規矩,單二哥那邊也不會保護我了。那麼,我從此之後,再也不能沾綠林的邊了,再不能做買賣了。如果說我再要做買賣,那就壞了綠林的規矩、犯了綠林大忌了!我已然金盆洗手了,還做買賣?揹著單二哥做買賣?單二哥要知道了,或者綠林界其他的朋友知道了,他都會來取我的首級。到那個時候,我得被萬剮凌遲啊!所以,我退出綠林界,我又想做這筆買賣,那只有一條路……”

 程咬金說:“就是找一個頂瓜的對不對?”

 “喲!大哥,您要說這話呀,也不完全錯!有這麼一個意思。但是,絕對不是您所說的頂瓜的!不是說這個事情露了,我就把您推到前面去,讓您接受綠林懲罰。不是那回事兒。因為您不在綠林。所以,這件事情即使敗露了,綠林人士知道你幹了,他們也沒辦法懲罰你。因為你沒入綠林!沒入綠林,就不存在一個金盆洗手。你根本就沒進來,你不是這行當人,你這屬於激情犯罪。所以,你不歸綠林界管。即便單二哥知道我在背後,到那個時候,我所受的綠林的處罰,那要比我自己親自幹要輕得多得多得多得多呀!另外,我想找個人在我前頭,一個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我能更好地隱蔽自己。我畢竟是個員外爺,如果這個案子在當地做了,如果我走在最前頭,我很容易被人發現。但如果出來一個陌生之人,這個人作了案,他們很難懷疑到我頭上,我就能夠隔著一道防火牆。這就是我找哥哥,想要哥哥您跟我一起做這件大事的原因!哥哥,這件事情叫‘劫皇上’啊,那真是抄家滅族之罪呀!一步踏進去,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