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關於合同的糾紛

 周斌的話不假。

 公司最害怕的就是這種短時間名氣大漲的音樂人,這樣的藝人跳槽的成本太低。

 這時候的周斌繼續說道:“像陳墨這種音樂人,就不能用合同來限制他,否則就會起到相反的作用,到時候得不償失。”

 張成宇卻冷哼了一聲。

 “所以你們之前就放任他出去拍戲,甚至公司連一點的分成都拿不到,四個月不發歌,你們竟然都不干預!”

 “張總,你先不要激動,陳墨那邊不能按照一般的音樂人去管理。”

 “周總,你現在已經不是執行人了,現在青尋文娛是我在管理。”

 周斌本想再開口,但最終還是將想說的話壓制在了心中。

 現如今的青尋文娛,他只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股東,已經不能主張他們的決定。

 ……

 陳墨這邊很快就收到了來自公司的私人會議邀請,公司的執行人張成宇親自邀請他。

 到了會議室後他才發現,原來張成宇是要給他更換合同。

 “陳墨,公司鑑於你優秀的能力,重新為你擬定了一份合同,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出你的才華。”

 陳墨拿過合同一看,分成上面的條款甚至有輕微的提升,宣傳資源合同上顯示是新公司全新一級的資源,這樣一看,合同的條件還算優越。

 可在其它方面,卻讓陳墨忍不住臉色一沉。

 簽約年限五年,並且違約金竟然達到了五千萬!

 別說,陳墨這一年所有的收入加起來,都還不過五千萬左右,但這邊違約金一口就要如此大的數目。

 而且在創作上的自由,他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他現在已經不能隨意去選擇歌手。

 這時候張成宇繼續說道:“你先不要急著下結論,現在的青尋文娛和你想象中的不一樣,我們擁有的資源是之前的數倍,就好像給你的新一級的資源,這裡的價值可是非同小可的。”

 陳墨只是淡淡搖頭,將合同推了回去。

 “張總,如果是這樣的合同條件,我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