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爬坑中 作品

第326章 袁旭索賠

 題外話:各位已經看過的書友,非常抱歉,之前322章漏發了,所以我只能一章一章倒騰過來,還好只有五章,要是像一開始那40多章的,就沒辦法挪了,抱歉抱歉啊~ 

 以下是正文。 

 ………… 

 應該說,在快速佔領市場這一局,戴維和他的ofo確實是贏了,而且是贏的非常乾脆利落。 

 隨著小黃車的設計方案的最終定稿,ofo公司並沒有只等著滬上永久一家排單生產。 

 華夏國內頭部的幾家老牌的自行車製造廠家,原本這些年由於電動自行車的使用人數越來越多,這些傳統的老牌自行車製造廠,普通市場被電動自行車擠佔,而專業的例如賽車和觀光車之類的,由於自身體制的原因,產品線的更改需要很多的手續,請示很多的領導,所以專業的自行車這幾家老牌的自行車製造廠家基本上沒有什麼優勢可以和國外的專業品牌進行競爭的。 

 就算是我們的價格會很便宜,但是這種專業的車子,高端的涉及到比賽的,自然是全部都被歐洲一些小廠給包圓了。 

 普通的自行車,卻受著電動自行車和國內其它小廠的雙重擠壓,銷售數量呈現出斷崖式下跌的情形。 

 他們也曾經想幹脆也生產電動自行車好了,可是一來產品線更改需要層層上報,二來在技術科進行模擬驗證後發現,他們設計的電動自行車,成本價居然都要比眾多的電動自行車的售價都要高。 

 雖然大家都知道這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了,但是具體是哪裡有問題,卻是誰都不想深究。 

 好在突然興起的共享單車又一次將他們從虧損的泥潭中拉了出來。 

 雖然ofo方面摳門的不像啥了,但是架不住人家總量多啊。 

 百萬輛訂單起步,時不時的還會來個千萬大單,這一下子就讓幾家老牌自行車狠狠地回了一波血。 

 在產品方面,以ofo和摩拜為代表的兩類企業表現的非常明顯。 

 ofo是B2C模式下的一種平臺型產品,也就是說企業對於自己的產品並不自己進行研發和生產,而是將自己的要求向各家大型自行車公司進行描述,然後由對方進行研發和生產。 

 而摩拜走的則是B2C模式下的一種產品型產品,也就是說由企業自己進行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