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長卿 作品
第70章 江湖規矩,本該是由江湖人來守。
一開始。
蘇長卿還很納悶,為什麼胡武要請他這個不通武道的打漁郎去走鏢?
按理來說,胡武身為定遠鏢局的鏢頭,走鏢直接用鏢局裡面的那些人手,不就夠了嗎?
可胡武給出來的回答,卻讓蘇長卿覺得有些好笑。
原來胡武晉升為鏢頭中,押得這第一趟鏢,只能走水路。
而且這條水路的途經之路都是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這就意味著整趟走鏢的路途,都得待在這艘大船上,吃喝拉撒都在江面上。
更重要的是,這趟路程不短,一來一返,這一趟足足要十天。
這些押鏢的,大多都是旱鴨子,水性不佳。
其次。
現在正是五月份,天氣溫熱潮溼,普通的食物不宜保存。
若是這十天都在江面上,他們便只能吃乾糧。
乾糧這玩意,若是偶爾吃過一兩頓,填填肚子也還行。
可是一日三餐天天吃,不出三到五日,嘴裡能淡出個鳥來。
甚至把嘴吃歪了都有可能!
而胡武昨日在蘇長卿這買魚閒聊時,便突然想到,若是能夠請蘇長卿這一個打漁郎陪他們一同走這趟鏢。
不就可以依靠蘇長卿捕魚的這門手藝,讓他們在這十天的路程裡,以魚蝦蟹等水鮮為食嗎?
這不比天天吃乾糧強?
是的。
胡武就是這麼一個人,只為在押鏢的這趟路途中,能讓自己和兄弟們都吃好喝好,便直接把蘇長卿這個打漁郎給請過來了。
而且他也知道。
對不通武道的蘇長卿而言,走鏢肯定是個危險的活計,所以才直接給了五兩銀錢作為報酬。
當然。
這一趟鏢,也算得是上大鏢,而且走水路收費要高一些,賺得不少,不差這五兩銀錢。
而對蘇長卿而言,他只要捕捕魚,做做飯,在這艘大客船上待個十天,就能賺五兩銀錢,肯定也不虧。
有了這筆錢,他就能在四方城中租上一間帶院子的房子,住得也舒服一些。
所以蘇長卿自然也就沒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