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圭山 作品

430魚塘承包商(補)

【我在工作。】

伴隨著這四個字的,是一張照片。這是自拍照,不過照片裡除了許哲的半張臉,還有簡潔大氣的會議室。

最開始自稱唐凌菲粉絲的那個女生,則問:【許老闆你知道菲菲最近發歌了嗎?】

但這一次,大家卻遲遲看不到回覆。

也沒人再@他問,畢竟人家都說了是在工作,哪好意思追著問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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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哲坐會議室裡,忽然嘆了口氣。

這裡是三槓七音樂工作室,在此開會的除了他這個大老闆,還有唐凌菲和她的經紀人孫姐,以及宋星葉。

宋星葉在這的身份可不是菲菲的閨蜜,而是許總的個人助理。

許哲正在低頭看手機。

他以前跟班裡同學們的交流確實太少了,以至於大家建了個QQ群,他都不在。等到了大學,可不能這樣了。

孫姐忽然問道:“許總,剛才那事您覺得怎麼樣?”

許哲抬起頭:“嗯?”

孫姐正盯著他。

旁邊,宋星葉小聲提醒:“就是我們買歌的那個音樂人,他也想發專輯……”

許哲恍然道:“哦對,他也想發專輯,但是那首歌已經賣給我們了,是吧?”

孫姐點了點頭:“就是水星記那首歌。可能是菲菲發出去的效果太好,讓他有點後悔了。”

許哲微笑道:“我不喜歡在這種事上卡人。他想放在他自己的專輯裡,沒問題啊。”

孫姐:“但這首歌的版權已經在我們手裡了。所以他以後去哪演出唱這歌,還得經過咱們同意,或者收版權費……”

許哲想了想,說:“那就建議他跟咱們簽約吧,這樣版權也不用他費心了。”

唐凌菲眨巴著大眼睛:“我又要有新同事了嗎?”

許哲:“像這種能寫歌的同事,對你來說應該是越多越好。以後有的是歌能讓你唱。”

唐凌菲有些不服:“我也會寫歌呀!”

許哲笑而不語。他覺得,自己沒說‘啊對對對’就已經挺不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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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