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溪笛曉 作品

第 140 章





還吃上了袁枚自誇了半天的米飯。




光是這飯,霍善就能連吃二大碗!




結果就是霍善吃得肚皮滾圓,不得不在隨園裡遛彎消食起來。




遛彎也一點都不單調,因為今兒是上元節,隨園裡頭要放燈。




隨著天色漸暗,隨園反而一下子亮堂起來,來參加婚宴的賓客、來賞燈的文友,皆歡欣不已地在燈下攜手遨遊。




霍善也是好奇地這裡看看、那裡看看,只覺江南園林著實和北方的庭院不一樣,裡頭的曲徑連廊、山水花木,瞧著都像畫一樣好看。




相比之下,他家莊子就是個貨真價實的農莊了。




霍善忍不住找袁枚探討他這園子造價幾何。




袁枚笑道:“我盤下這園子後修整了二年,就把我為官期間的積蓄給花光了,所以去年才不得不應召




去陝西當縣令去。()”




霍善奇道:當縣令很有錢嗎??()_[(()”




袁枚道:“當縣令有沒有錢,得看你是個什麼樣的縣令。”




袁枚表示像他這樣的縣令,走到哪都是文壇風雲人物,他甚至都不用去貪汙庫銀,自然有人巴巴地給他送錢,而且那錢他還可以光明正大地收。




比如當地大戶以及縣衙成員家裡有喜事或喪事,都愛來找他寫文章,這些文章總得給點潤筆費吧?




那麼大一個縣,每天總有點紅白事,他在那兒待上一天,這些人就不會去找別人寫,所以這是個相當穩定的收入來源。




這就是有官職和名氣在身的好處啊。




論官職,他是當地最大的;論名氣,他也是當地最大的!這不,才幹了小半年,他又揣著幾千兩銀子回來繼續改造隨園了。




若非碰上丁憂,說不準他會考慮幹滿整個任期再回家。




不過既然都已經回來了,那就算了吧,反正他手頭也有錢了,可以搞隨園的二期改造了。




霍善聽得瞠目結舌。




原來當縣令這麼有錢!




霍善在隨園待滿了二天,每天都有不同的新吃食,吃得他心滿意足地歸家去。




這次的上門出診雖然獲得的診金不多,但是進入獎池的技能挺有意思,叫做【明察秋毫】。




霍善點開技能介紹一看,講的是袁枚前些年當縣令時展現的本領,這一年袁枚主持童子試,一眼看出其中一個生員找人代寫文章。




他得知是對方家中夫子呂文光代筆的,出於愛才心理不僅沒有怪罪呂文光,還把他聘為自家西席,並在對方中了進士後把自己妻子最小的妹妹嫁給他。




沒錯,上元節那場婚禮就是袁枚替呂文光和他妻妹張羅的。




多麼明察秋毫的好縣令啊!




使用【明察秋毫(一次性技能道具)】後,視力將短暫突破一個時辰,什麼小動作都瞞不過你的眼睛!




霍善:?




總覺得有哪裡怪怪的。




算了,也不是什麼大事。




霍善又去看商城中上架的新商品,赫然發現上頭多出來的居然是番薯!




還是特別適合烤著吃的紅心薯!




霍善眼睛頓時亮了,一口氣買光了新上架的番薯,興沖沖找去找他師父分享自己獲取的新食材。




賊香,賊甜,賊好吃!




李長生得知這番薯的特性後怔了怔。




世上還有這種埋土裡就能長、產量還特別高的好東西?




……占城稻都還沒安排下去,莫非這番薯要後來居上了?




霍善不知道他師父心裡的複雜想法,還和李長生說出自己相中的新崗位:“我想去當縣令!”




李長生不動聲色地問:“你怎麼突然想當這個?”




霍善興致勃勃地講出自己從清朝學回來的諺語:“二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當縣令,特別有錢!




李長生:“………”




看來這清朝不是什麼好地方(至少霍善在那邊碰上的不是什麼好人),下次還是別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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