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王:我在立海大打網球 作品

第123章 被處刑的韓國選手(三章合一)

  韓羽姬看著網球在自己眼裡越來越大時,心裡有一股不祥的預感,這個……這個網球是追身球!!

  “可惡!”

  韓羽姬臉色猙獰,心裡閃過一絲恐懼,要是不躲的話,這球一定會砸在身上的!

  不行,要躲開!

  韓羽姬拼命的想要往旁邊躲去……

  不過可惜的是,已經來不及了,網球已經到了眼前……

  砰!

  一道沉悶的撞擊聲響起,一聲悶哼響起,然後就是抑制不住的慘叫聲!

  “啊……啊……啊啊!!”

  這聲慘叫聲將眾人嚇了一個激靈,抬眼看去,就見場上的韓國選手雙手捂著肚子,低著頭,跪在霓虹選手面前,不停的乾嘔著……

  就連身體都因為疼痛抑制不住的抖了起來……

  韓羽姬臉色慘白的看向對面,眼底滿是怒火和恐懼,額頭上滿是冷汗,青筋暴起,咬牙切齒,恨不得將對面人身上的肉都給咬下來……

  “霓虹選手這招也太過分了吧!怎麼能朝人身上打呢?這太違反運動員精神了……”

  “就是,看韓國選手的樣子,這一擊力道很大,不知道會不會給他帶來後遺症,這種就應該被廢除!!”

  “我也贊成!這樣太過分了……”

  有人脫口而出,指責起場上的遠野篤京,說他的球技太血腥了,不應該用出來……

  這幾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完全沒有注意到周圍人眼底的嫌棄。

  怎麼會有這麼蠢的人?

  ……

  場上的裁判可不會和底下亂吼亂叫的‘人’一樣,平淡的宣佈得分,畢竟這種打球方式,他並不少見,世界上也有不少……

  “1-0”

  遠野篤京看著臉色蒼白的韓羽姬,臉色平靜,小聲嘀咕道。

  “疼嗎?可是千原更疼?所以你們要付出代價!”

  遠野篤京眼神一冷,緩緩開口道。

  “處刑才剛剛開始……”

  “你可要撐住了……”

  遠野篤京拿起網球,朝上一拋,眼底閃過一絲兇光,右手用力一揮。

  “處刑法之五馬分屍!”

  砰——

  “啊!”

  “霓虹得分,15-0。”

  ……

  “處刑法之活埋!”

  “2-0”

  ……

  “處刑法之異教徒審判!”

  “3-0”

  ……

  “4-0”

  ……

  “處刑法之槍決!”

  砰!

  網球狠狠地砸在韓羽姬的腦袋上,韓羽姬慘叫出聲,只感覺自己腦袋傳來一陣陣眩暈。

  “5-0”

  在這短短的二十分鐘中,韓羽姬只覺得自己在經歷一場場酷刑,針對他的酷刑。

  “啊啊啊啊!”

  場上的觀眾們都已經習慣了韓羽姬的慘叫聲,甚至還覺得還有些煩躁,太吵了……

  自從對面霓虹選手使用他的球技時,韓羽姬的慘叫聲就沒有停下來過……

  比分已經來到了5-0了,遠野篤京眼神兇狠的看著對面,要不是對面拖延時間,他還能更快。

  遠野篤京發球權!

  遠野嘴角勾起一抹惡劣的笑容,看著躺下地上,渾身青青紫紫,衣服破破爛爛、躺在地上的韓羽姬厲聲喝道。

  “沒用的廢物!給我站起來!!”

  對面韓羽姬的眼底閃過恐懼,顫顫巍巍的站了起來,再也沒有之前氣勢凌人的模樣了,對面那人簡直就是惡魔!太恐怖了!

  韓羽姬看著撿起地上的球拍,苦笑道,喪家犬都比他有排面……

  “處刑法之斬首!”

  砰——

  網球再一次朝著韓羽姬飛了過去,瞄準的部位就是韓羽姬的頭部!

  砰!

  “啊啊啊!!”

  一聲尖叫響起。

  眾人就看見韓羽姬直接被打飛了出去,然後狠狠的摔在地上,沒了動靜……

  而此時裁判的聲音也隨之響起。

  “6-0,比賽結束,霓虹隊獲勝!”

  交流賽可不向世界賽一樣,只用比一場就行,就算還有第二場,對手已經昏迷了過去,勝者依舊是霓虹。

  遠野篤京撇了撇嘴,也不看躺在地上的對手,轉身走下了場。

  ……

  醫院。

  捧著水杯的千原,看著三船入道,笑道。

  “沒想到遠野前輩把時機算的剛剛好呢?我還以為他沒有腦子呢?”

  “臭小子,遠野可不是傻子,還敢小瞧人?”

  三船入道兇悍的喊道。

  “這倒沒有,主要是遠野前輩一直表現的就是腦子裡只有處刑法的樣子,這又不能怪我……”

  “臭小子,改改你那驕傲自大的脾氣,這次的教訓還沒有吃夠嗎?”

  三船入道頭疼的說道。

  心裡一陣陣煩悶,小破孩還真難帶!!他怎麼就攤上這麼一個祖宗了?

  “我哪有驕傲自大了,老頭,你不能這樣說我,我那是自信!”

  千原惱羞成怒反駁道,這世界上還有比他還要謙虛還強大的人嗎?沒有!教練真是沒有眼光,千原鄙夷的看了一眼三船入道。

  “要是皮癢的話,我不建議幫你鬆鬆…”

  看著千原的眼神,三船入道的火氣直接冒到頭頂了,這該死的破小孩,誰愛管誰管去吧?遲早有一天要被他氣死!

  “嘻嘻!”

  千原訕笑兩聲,拉過被子,蓋住自己,就露出一雙亮閃閃的黑眸……

  “我還是傷員!!”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