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不見 作品

第 222 章 張招娣還是張美櫻

他用了敬語,張美櫻倒是也沒有跟對方過不去,冷漠道。

“我當然不知道,看到我身後這座大樓了麼?我在裡面上班,每天多的是做不完的工作,你覺得我有空去關注曾經認識過的人麼?而且這些人還是欺負過我的人。”

她冷笑一聲,然後似乎是想起了什

麼,道。

“警察同志,我知道你為什麼問韓亮了,我想起來了,韓亮不就是當初強/奸我的男生,當時我才初中,十三歲,因為我家裡窮,又被叫做張招娣,所以班裡的同學都知道我爸爸媽媽不愛我,想要一個弟弟,女生們嘲笑我不跟我玩,男生們肆意的欺負我,然後韓亮強/奸了我,可是沒用,他沒成年,所以連法律責任都不用負。”

作為一個三十歲出頭的成熟女人,張美櫻說著這些本來讓她痛不欲生的事情,此時卻彷彿在說別人身上發生的一切,聲音之中的冷漠讓牛霖有些後悔,或許他不應該來這一趟的。

因為張美櫻也是這件事情的之中的受害者,而且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當初霍譽宣等人一起欺負韓亮也就算了,正值少年青春期,他們對於人的身體產生了好奇,所以就開始逼迫韓亮對家人不在乎的張招娣動手,在他們的圍觀下,韓亮強/奸了張招娣,至此事情鬧大了。

也是這件事情之後,霍譽宣等人被退學,之後轉學到了其他地方。

未成年的案子本來就難以去糾結,加上張招娣的父母聽說這些人都有錢之後,便一個勁兒的要求私了,這些人不但不用懲罰,而且只需要給錢就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

所以這個案子最後的結果是張招娣父母認為女兒被人強迫太丟人了,如果繼續案子辦下去女兒以後怎麼嫁人?所以張招娣的父母選擇跟當時威逼韓亮的幾家人和解,大概一共要了六十萬左右。

韓亮作為當時的強迫者,也是另外一個受害者,警方調查之後也沒有辦法對他進行責罰,所以依舊只能上學,半年之後發生了韓亮父親殺母親,他殺死父親的事情。

可是有些詭異的,是在韓亮失蹤之前,張招娣的家人忽然被反鎖在屋子裡,之後莫名的燃氣爆炸,把張招娣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還有六歲的弟弟都給炸死了。

張招娣也是在這個時候被她當時的老師收養的,她當時的老師老家是明珠市的,剛好被調過去那邊工作,加上一直沒有孩子,便收養了張招娣,自此改名為張美櫻,在張招娣家裡爆炸的時候,她有一個極大的不在場證明。

那就是她當時生日,張招娣的老師專門帶她去蛋糕店買蛋糕吃,那是張招娣第一次吃自己的生日蛋糕。

後來……張招娣的一家人都死了,她的成了孤兒,剛好張老師也喜歡她,跟丈夫商量之後就將她帶回了家裡當做女兒撫養,如今到現在張美櫻是張家的掌上明珠,張先生本就是金融行業的領頭羊,自然是把女兒帶到了一個新的階層。

這也算是改變了人生。

牛霖當時看著這些資料的時候過於巧合,莫名的對張美櫻產生了懷疑,他甚至去過韓亮工作過的工地,知道韓亮吃住都在工地上,但是錢發了工資都直接打到了一個卡上,一個工友會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