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淮琅 作品

57、有人讓我們乾的

    入室損物盜竊的惡劣事件令全校震動, 人大校風優良,極少發生這樣的事情,若傳出去是本校學生乾的, 校方顏面無光。

    不報案的話,誰來賠償鍾瑩的“五百元”?更別說還有潛在的人身威脅存在, 關乎到全體學生安全問題,這事兒非經公不可了。

    五百元在九十年代初已經遠超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所在轄區派出所接到學校報警後立即派了兩名公安幹警趕到現場, 勘查, 取證,做筆錄。

    鍾瑩之所以說錢在枕頭裡, 是因為她發現枕頭上留有深淺不勻的條狀墨跡, 很像手指沾了墨汁,隨手抹過的感覺。

    指紋提取了,比對查驗需要時間。

    其他人的財物都沒有損壞丟失,只有她的東西被掀了個底朝天, 甩墨汁毀壞化妝品的行為有明顯洩憤嫌疑,加上舍友們紛紛說了前些日子鍾瑩遭遇的那些事, 幹警分析這不是簡單的入室盜竊, 更像針對她個人的報復行為。便把查驗的第一波範圍鎖定在近期與之有矛盾的人身上。

    都有誰呢?鍾瑩想不出來,她一向挺與人為善的是吧?猶豫許久才說出了同學李家印在圖書館的見聞。

    李家印不知那倆人姓甚名誰, 幹警可以讓他認人啊。第二天下午就給兩個財會專業的大二女生做了筆錄並採集指紋, 一個叫張露, 一個叫馬秀鳳。

    鍾瑩沒和她倆見面, 得知了姓名之後就在輔導員的介紹下,去法學院找到一位叫駱中原的老師,請他幫忙出具兩份律師函。

    駱中原既是老師也是律師,在律所掛牌, 經常代理案件。他聽了鍾瑩的要求很訝異:“你有打官司的意向嗎?律師函只起到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作用,不具備強制約束力。”

    鍾瑩表示她明白,遞給他一張紙:“我就要兩份律師函,內容我已經擬好了,不過需要專業律師的簽章,老師您可以按市場價收費。如果下一步需要打官司,我一定會請您代理的。”

    駱中原接過來一看,又詫異地看了鍾瑩一眼:“這是你寫的?”

    “嗯。”

    “你是學金融的?”

    “嗯。”

    “......把事情詳細

    說一說吧。”

    律師必須為自己所發函件的內容負責,捏造事實嚇唬人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鍾瑩本想自己造個假,可是聽到警察說那倆女生承認人云亦云說了幾句閒話,但指紋不匹配,被排除嫌疑後,她改變了主意。

    要唬就唬得像樣點,殺雞儆猴。

    因為有幹警的筆錄,駱老師在調查取證這方面沒費多大功夫,一天後將律師函通過系裡交給了那兩位女生。看在本校學生的份上,向鍾瑩收費一百元,還免費給她複印了幾份。

    張露和馬秀鳳找到鍾瑩宿舍來的時候,她正在水房洗衣服。所有被“賊”扒拉出來的衣服她都重洗了一遍,人累得半死不說,嬌嫩的肌膚也備受傷害,手指泡得又腫又白。

    兩人怒氣衝衝,把函件甩在鍾瑩腳下,問她什麼意思。

    她趁機休息,甩甩手上的水笑著說:“函告內容就是我本人意思,學姐識字,就不用我再給二位讀一遍了吧?”

    “你有病啊,竟然把這件事捅到系裡!”

    前兩天被公安請去,她們就已經嚇得不輕。問了才知道是一個學弟指認她倆和鍾瑩有矛盾,存在入室盜竊嫌疑。兩人趕緊喊冤,積極配合採集指紋,如實交代自己只是背後說了些閒話而已。公安問什麼閒話,她們避重就輕,沒想到那學弟又跳出來作證,一字不漏把原話重複了一遍,還說當時的人證很多,有需要他可以一個一個找來。

    又是一個鐘瑩的裙下之臣!沒辦法,只好羞恥地實話實說了,好在指紋不匹配,公安也並未為難,教育幾句就讓她們回去了。今天正在幸災樂禍鍾瑩倒黴的事呢,輔導員送來了行文正規,措辭嚴謹,律師簽章和律所公章一應俱全的律師函,兩人看後極為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