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瀾皓月 作品

第12章 第12章

馬嬸嬸看到程瀾很是高興,她在總部確實是人生地不熟的。




 程瀾比她還不熟地方,但至少這個人是認得的。




 兩人結伴一起在招待所附近散步,隨便聊聊天。




 林景南則去負責記功的機關幫忙去了。他現在手還半殘,別的幹不了,這個還是可以的。




 馬鬍子的記憶能作為他們二連記功的佐證。




 一連的雖然也來了人,但畢竟不是在全連的高度。和他一樣是排級,他可以去幫著補全。




 真讓他成天閒著他也難受,乾脆來這裡報到。




 馬嬸嬸小聲對程瀾道:“如果這一次老馬能到副營,我們就能分到房子。我就不用再回去了。”




 她是把三歲的老大把放家裡讓老人看著,然後來部隊看孩子他爹的。




 如果能分到房子,就能讓家裡把老大也送來。




 程瀾不清楚具體情況,只道:“嗯,預祝你們能心想事成。”




 中午吃飯除了閆淑芬吃單位食堂,其他人都回來了。




 林景東等眾人下了桌,跟著林師長進了書房,“爸,秦柳來了。”




 林師長抬頭,“那你沒叫她回家吃飯呢?”




 “這、這不好吧?”




 林師長想了一下,家裡還有個大兒媳,讓到家裡來是不大好。哪怕大兒媳不回來吃中午飯。




 “她是來看小墨的吧,那你帶去外頭見見。她在哪裡安頓啊?”




 “她吃住在旅館裡。”




 “嗯,那你帶小墨去旅館找她吧。我之前讓你給她寄的兩千塊,她收了麼?”




 林師長也屬於事後被告知大兒子和秦柳離婚的人。




 他其實是不贊同的。




 畢竟那些年是秦家人照顧了他們一家。而且老太婆最後的時光也是秦柳貼身照顧的。




 這種一起守過婆母孝的,老規矩都屬於不能休棄的。




 當年孫女才五歲,為了不讓孫女跟著去受罪,閆淑芬和兒子離婚,和林家劃清界限,帶著孩子回了孃家。




 這個他沒什麼意見,一來孩子確實太小了,他不是也把么兒送到老程那裡避禍去了麼。




 一開始只對外說走丟了。




 直到秦家能庇護,他才敢託人帶信給老程。




 老程才讓景南秋收後給送些糧食來貼補他們。




 二來,林家當年遭難,也沒有拉著閆淑芬和親家一起遭罪的道理。




 但是,離都離了就各自安好嘛。大不了把孫女兒接回來也就是了。




 可大兒子非說他們是青梅竹馬、感情深。當初說好的,是假離婚。




 至於和秦柳,那是因為大冬天的秦柳掉河溝裡去了,他路過救人。




 鄉下規矩大,周圍的人說是黃花大閨女都讓他抱過了。秦家就要拉著他負責任。




 但他心頭想著的還是前妻閆淑芬。




 回城前他又和秦柳離了婚,回來找閆淑芬。




 弄得他十分的愧對秦柳和秦家。閆家他可不愧對!




 他很是擔心寄去的錢被秦家退回來。




 不過還好,林景東點頭道:“我寄過去他們收了,沒退回來。”




 “哦,那就好。那她手頭至少還有點錢。”那錢是林景東補發的十年工資的四分之一。




 林景東道:“她上午給我打電話,說想見小墨。我說明後天是週末,明天再安排。小墨可以送去見她,但我不能去。”




 他要是去了,淑芬肯定要不高興跟他鬧的。




 因為,秦柳比她年輕八歲還和林家人共過患難,她有些擔心。




 林師長想了想,“正好景南在,讓景南帶孩子去吧。可以後景南要是不在呢,難道老子替你跑一趟啊?更不能以後就不讓秦柳見孩子了。她怕也是忍不住了才會跑來的。”